中航重機22億元定增項目恢復審覈,此前受大華所影響被中止
7月14日,中航重機(600765.SH)發佈公告稱,上交所已同意恢復對中航重機2023年度向特定對象發行A股股票項目的審覈。
中航重機表示,此前由於其聘請的大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以下簡稱“大華所”)受到江蘇證監局的行政處罰,上交所曾中止該項目的審覈程序。目前,中航重機已換聘大信會計師事務所作爲此次發行的審計機構,並已完成申請文件的更新、補充工作。
據瞭解,今年5月份,江蘇證監局公佈行政處罰決定,大華所被暫停從事證券服務業務6個月,大華所及三名簽字註冊會計師共被罰沒4132萬元。
江蘇證監局認爲,大華所在審計金通靈2017年至2022年年度財務報表時,風險評估及內控測試程序存在重大缺陷、未採取恰當審計措施應對舞弊風險、實質性程序存在重大缺陷,違反相關執業準則的規定,未能履行勤勉盡責義務,所出具的審計報告存在虛假記載。
公開信息顯示,中航重機此前計劃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募集資金總額不超過22.12億元,募集的資金主要用於“收購宏山鍛造80%股權項目”和“技術研究院建設項目”。
中航重機隸屬中國航空工業集團公司,主營業務聚焦高端航空鍛鑄造、高端液壓環控。2024年第一季度,中航重機實現營業收入26.48億元,同比增長13.16%;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3.21億元,同比增長18.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