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首部《能源法》正式通過,氫能被納入能源管理體系
中國首部《能源法》來了。
11月8日,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表決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能源法》(下稱《能源法》)。這部備受矚目的法律將於2025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標誌着中國在能源領域的法治建設邁出了關鍵一步。
《能源法》共九章,內容涵蓋了能源規劃、開發利用、市場體系、儲備應急、科技創新等多個方面,爲中國的能源發展提供了全面的法律保障。作爲世界最大的能源生產國和消費國,中國長期以來在能源領域缺乏一部具有基礎性、統領性作用的法律,《能源法》的出臺無疑填補了這一立法空白。
值得注意的是,在這部法律中,氫能首次被明確納入能源管理體系。根據《能源法》的定義,能源是指直接或者通過加工、轉換而取得有用能的各種資源,包括煤炭、石油、天然氣、核電、水能、生物質能、風能、太陽能、地熱能、海洋能以及電力、熱力、氫能等。
氫能是一種來源豐富、綠色低碳、應用廣泛的二次能源,對於構建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體系,其開發利用具有重要意義。也因此,氫能產業已被寫入中國“十四五”規劃綱要。
由中國標準化研究院和全國氫能標準化技術委員會聯合組織編著的《中國氫能產業基礎設施發展藍皮書(2016)》預計,到2030年,氫燃料電池車輛保有量將達到200萬輛,佔全國汽車總產量的比重約5%,屆時,中國有望成爲全球最大的氫燃料電池汽車市場,且產業產值有望突破萬億元大關。
氫能行業資深專家李參成向第一財經記者表示,將氫能納入《能源法》範疇,標誌着其管理屬性迎來了重大轉變。他解釋說,以往,氫氣作爲危險化學品歸口於應急部門(之前是安監部門)進行管理,這一模式在某種程度上制約了氫能發展與廣泛應用。如今,明確將氫能作爲能源進行管理,不僅有助於消除公衆對其的誤解及過度擔憂,更爲其未來發展奠定基礎。
具體來說,將氫能納入《能源法》之後,氫能作爲能源,將建立起一套完善的管理體系,解決長期以來管理者缺位的問題。同時,《能源法》對能源規劃提出了明確要求,氫能將在全國綜合能源規劃、分領域能源規劃以及省市區發展規劃中佔據一席之地,推動其有序發展。
在能源開發利用方面,《能源法》明確支持優先開發可再生能源,合理開發和清潔高效利用化石能源,有序推動非化石能源替代化石能源、低碳能源替代高碳能源。雖然對氫能的開發利用沒有具體提及,但法律明確表示支持合理開發利用可替代石油、天然氣的新型燃料和工業原料,這爲氫能的發展提供了廣闊空間。
此外,《能源法》還規定,依法實行政府定價或者政府指導價的能源價格。這意味着氫能作爲能源,其價格也將可能受到政府的調控和指導。同時,《能源法》還建立了能源儲備和應急體系,氫能也將納入其中,確保其在緊急情況下能夠穩定供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