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高齡就業專法草案出爐 「年齡歧視」慣老闆小心挨罰150萬

勞動部鼓勵退休者再就業,日前公告「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法」草案。(示意圖記者季相儒攝,下同)

記者紀佳妘/臺北報導

勞動部日前釋出《中高齡及高齡者就業法》草案內容,一共8個章45條文,其中強調僱主不可對中高齡、高齡的求職者及受僱者有薪資、進用等不利待遇違法者可處30萬至150萬罰鍰。此外,各界對於草案內容如有意見,可於今年9月11日前提供勞動部。

根據內政部統計,106年我國出生人口總數19萬3844人,創近7年來最低紀錄,而65歲以上老年人口占總人口比率在107年3月底達到14.05%,每7個人中就有1個是老人臺灣已正式邁入「高齡社會」,同時加上國人退休年齡早,中高齡者與高齡者勞動參與低於日本韓國美國等主要國家,成爲現今勞動重要議題之一。

勞動部表示,《中高齡及高齡者就業法》草案蒐集各國推動中高齡者就業相關法規政策措施,並經多次專家學者會議全臺6場次座談會及相關行政部門諮詢會議、蒐集意見、完成草案,內容共8章45條,包括以下5大重點

1、禁止年齡歧視

規定僱主對求職或受僱的中高齡及高齡者,不得因年齡有差別待遇,保障有平等的就業機會,並規定僱主對申訴員工不得有不利處分及負賠償責任事項

2、協助在職中高齡及高齡者穩定就業

考量部分中高齡及高齡在職者因年齡漸長致身心功能下降,容易被迫離開職場規劃提供職務設計在職訓練家庭照顧措施、職場健康等措施,協助續留職場。

3、促進失業中高齡及高齡者就業

對中高齡及高齡失業者,推動職前訓練提升工作能力,增加就業競爭力,提供創業輔導專業就業服務,協助創業或重返職場。

4、支持退休者再就業

鼓勵退休的中高齡及高齡者貢獻專長,傳承經驗,與青年進行世代交流,提供退休再就業準備,設置銀髮人才資源中心

5、開發就業機會

透過公開表揚進用中高齡及高齡者績優單位運用僱用獎助獎勵僱主進用及提供僱主中高齡及高齡的人力運用手冊等措施,鼓勵僱主釋出職缺,開發適合中高齡及高齡者的工作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