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災勞工因醫療期間離職退保 勞動部:可續加勞保

勞保局進一步說明,爲減輕遭遇職業災害勞工的保險費負擔,初次辦理繼續加保者,自加保生效日起2年內,被保險人僅需負擔20%,其餘80%由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基金補助;繼續加保2年以上者,保險費則由被保險人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基金各負擔50%。勞工於續保期間,仍得請領同一職業傷病及其引起疾病各項職業災害保險給付,亦享有勞保普通事故保險給付保障(勞保傷病給付除外),另外勞保年資也不會因遭遇職業災害而中斷,而影響未來請領老年給付的權益。

勞保局提醒,職業災害勞工可向勞保局、原投保單位、勞工團體或勞保局委託的有關團體提出申請繼續參加勞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