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爲了4300元... 楊梅分局2官警僞造文書罪被起訴

桃園警局楊梅分局警備隊官警2人被桃園地檢署依僞造文書罪嫌起訴。(圖/記者沈繼昌攝)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市政警局楊梅分局警備隊曾姓等3名官警,被控以不實洗衣覈銷憑證詐領補助,時間長達一年多,金額4300元,因承辦人員覈銷帳款發現不實察覺有異報請調查,分局獲悉後主動函報地檢署偵辦,桃園地檢署25日依僞造文書與公務人員登載不實等罪嫌起訴曾盛鉉等3人,但其中蔡姓員警因罪嫌不足不起訴。

檢調指出,現年54歲警備隊曾姓等3名官警被控自104年10月至105年11月期間擔任隊長期間,指派彭姓隊員擔任庶務工作,告知隊員每人每月可申報400元洗衣費用,曾、彭與蔡姓等3人按月在楊梅區大華街某洗衣店清洗襯衫西褲警用衣服費用覈銷後再平均簽收給員警補助,洗衣費執行額度達百分之百,按月向分局申報覈銷,但實際上卻被不知情員警質疑補助款被挪用問題

▲桃園市警局楊梅分局警備隊官警2人被依僞造文書罪嫌遭地檢署起訴。(圖/記者沈繼昌攝)

檢調錶示,楊梅分局承辦人員實際在洗衣店查出,隊員若有洗衣都有專用名冊,但蔡姓與魏姓隊員實際並未在洗衣店洗衣,也未在專用名冊上登錄,更未收到補助分配款,懷疑曾、彭2人有截長補短等不實覈銷,經查,彭以不實數據黏貼憑證以職章辦理覈銷,以致損害魏姓、蔡姓員警等人權益

楊梅分局據報後展開內部調查,查出曾、彭等人卻有截長補短等便宜行事方式與僞造文書嫌疑,向店家與蔡、魏2名隊員調查,證據搜奇後主動函請地檢署偵辦。

曾與彭等人在偵訊時坦承有按月核銷,也有截長補短情事,但多用於公務上,沒有私取等問題;魏、蔡2名隊員則說,從未在該洗衣店洗衣事實,也未獲得分配補助。

▲桃園市警局楊梅分局警備隊官警2人依僞造文書罪嫌被地檢署起訴。(圖/記者沈繼昌攝)

楊梅分局說,本案系屬本分局函報地檢署核偵案件,後續作爲待收到起訴書後再行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