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爲了1支iPhone6 3惡男害人墜樓慘死

▲iPhone6手機。(圖/意圖記者賴於榛攝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新北董姓周姓許姓男子,只因爲一支iphone手機的債務糾紛,竟將1名葉姓男子囚禁在房內凌虐毆打。害人不堪3人虐打,欲從陽臺逃離時不慎失足墜樓慘死。高等法院依私行拘禁致人於死罪,判處董男等3人8年至10年不等刑期,還可上訴。

新北市葉姓男子先前以一支iPhone6手機當作酬勞,委託董姓和周姓2名男子幫他追回3萬元債務。事後葉男另外找人幫他討債,董、周覺得被葉男耍了,便在新北市一間20樓的日租套房內痛毆葉男,並找來友人許姓男子幫忙看管不准他離去。葉男爲求一線生機,欲從陽臺爬向隔壁逃離時,不慎失足跌落4樓中庭當場死亡。

判決書中指出,3人命令葉男跪在房內地板上,先是對他拳打腳踢,接着將衣櫥鐵桿拆下痛毆他頭部,還拿蠻牛飲料玻璃罐砸他的頭,又要求他半蹲,並恐嚇他,「即便 還錢,信不信也要讓你死」,最後把他關在房內陽臺上拘禁。

葉男被3人拘禁達近24小時,爲了保命,他趁3人不注意時,攀爬陽臺右側欲逃離現場,卻不慎失足墜落到位於4樓的中庭,導致第一頸椎脫臼,顱骨骨折及胸腹腔出血,最後因神經出血性休克死亡。董男3人在事發後隨即逃離現場,陸續被警方循線逮捕。

判決書中指出,被告3人雖然並無殺害葉男之意圖,但葉男葉冠奇因遭受恐嚇、凌虐、毆打,已經情緒不穩,極可能跳樓或攀爬陽臺逃生,其3人竟疏未注意,仍將葉冠奇拘禁於上開陽臺。再者董男、許男對葉所施凌虐、毆打行爲,手段殘暴,甚至出言恐嚇「要讓你死」。法官審理後,依私行拘禁致人於死罪,分別判決董男、周男和許男10年、8年2個月和9年有期徒刑,全案還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