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侵按摩女瞎掰互有情愫 有辱機關及市府!高雄色警下場曝

高雄一名員警阿國(化名),向按摩妹小萱(化名)預約後,便前往按摩會館接受服務,卻強壓小萱在牀,以手指強制性交得逞。遭判刑2年,緩刑5年,全案確定。阿國經法院判刑1年以上確定,未構成警察人員人事條例應免職之情事,但嚴重損害機關及市府聲譽,遭移送懲戒法院。

懲戒法院審理,阿國辯稱,他是以一般民衆身分去消費,他誤解小萱的意思,以爲雙方互有情愫,意亂情迷下才做出該行爲。刑事審判時,已積極與小萱溝通、協調,雙方順利達成和解並取得原諒,同意給他緩刑機會,因而獲得緩刑。

阿國指稱,他的所爲非發生於執行職務期間,更無利用職務上之機會,與他是與警察或公務人員無關,不至於嚴重損害政府信譽。

懲戒法院認,阿國確有無視小萱掙扎抗拒,予以強制性交得逞。他依法令服務於國家所屬機關,而具有法定職務權限之公務員,除觸犯刑法外,並有違公務員服務法第6條,公務員應謹慎,不得有損害公務員名譽及政府信譽之行爲。

阿國身爲警務執法人員,竟欠缺守法觀念,爲逞私慾侵害他人身體,視他人尊嚴與權益如無物,使人民憂慮警紀敗壞,破壞人民對於警察負起維護治安,保護民衆安全等職責之信賴,嚴重損害政府信譽,爲維持公務紀律,當有懲戒之必要。

懲戒法院審酌,阿國未知自愛自律,不僅重創小萱身心,嚴重損傷警察形象及政府信譽,足使公衆對其是否適任警職,產生懷疑,考量他在行爲後已知悔悟,與小萱以分期償付100萬元達成和解,2023年 11月懲戒法院宣判,予以撤職並停止任用1年。他不服提出上訴,日前懲戒法院二審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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