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算法,遏制“飯圈”等泛娛樂化霸榜現象

“構建網上網下同心圓”的重點,就在於對算法的治理。 日後,用戶或將有權利關 閉算法推薦模式。

▲互聯網具有天然的大衆傳播屬性,一些更會涉及公衆知情權、公共利益和國家安全方面問題,必須依法管理。資料圖。圖/unsplash

近日,國家網信辦發佈了《互聯網信息服務算法推薦管理規定(意見稿)》(簡稱新規)公開向社會徵求意見。

與之前的相關立法集中在特殊行業、主體、行爲或責任等方面不同,新規主要針對的是算法技術,重點在於界定算法主體責任範疇。

因此,這部新法不僅是算法技術法治化進程的重要指引,而且還將成爲配合《個人信息保護法》、《電子商務法》等其他法律在算法判定方面的解釋與指南。

大數據時代

實際是“算法爲王,數據次之”

當前,很多觀點認爲,大數據時代是“數據爲王”,但這種理解存在偏差。

如果將數據比作是網絡時代的石油,那麼,算法就是將原油提煉出來的渠道,就是將成品油最終利用於汽車等工業產品的技術。算法新規,就是要確保加油過程的安全,確保這些易燃易爆油品不被壞人用作放火工具,確保每個加油站都應以安全優先,確保消費者獲取油品價格、機會和渠道的公平性。

從這個角度看,大數據時代實際是“算法爲王,數據次之”。

算法新規首次明確了算法安全主體責任,其中特別規定平臺應“制定並公開算法推薦相關服務規則”,這也是世界範圍內首次明確平臺對算法規則的公開制度。

從性質上說,算法屬於知識產權和商業秘密,但從運作規則和表現方式上看,算法本質屬於網絡服務與行爲規則。尤其是,互聯網具有天然的大衆傳播屬性,一些會涉及公衆知情權、公共利益和國家安全方面問題。

爲此,新規對具有輿論屬性和社會動員能力的算法,規定應依法進行安全評估和備案。

而根據《網絡安全法》,以及2018年國家網信辦和公安部聯合發佈的《具有輿論屬性和社會動員能力的互聯網信息服務安全評估規定》要求,算法納入評估範圍可能包括論壇、微博、短視頻、直播、公衆號等多類別產品和服務。

“揭開”技術面紗

新規對算法進行嵌入式監管

算法治理的難點,在於如何平衡自動化與人工干預之間的關係。爲此,新規明確了算法干預的不同方面。

首先,用戶有權利關閉算法推薦模式,平臺應爲用戶提供選擇、刪除或修改用戶標籤的渠道。新規出來後,將極大提升用戶對互聯網內容自主選擇權利,也會在一定程度降低平臺對用戶精準廣告、精準營銷既得利益。

對於算法推薦頁面,新規也強化了生態管理,比如在熱搜、榜單、彈窗、首頁等區域應“積極呈現”主流價值導向內容。以後,熱榜被“飯圈”等泛娛樂化霸佔的局面,有望得到有效遏制。

而且,新規對未成年人提供了更大的算法保護。對孩子的特殊保護體現在反網絡沉迷、禁止誘導孩子危險行爲、禁止傳播違反社會公德和不良嗜好的行爲等方面。這些對算法干預新規,都是夯實平臺履行主體責任的要求,是網絡法治化的必經之路。

從商業利益角度看,“算法爲王”不能被濫用,商業道德和法律底線必須得到嚴格遵守。新規再次明確“大數據殺熟”屬於違法行爲,這與即將生效的《個人信息保護法》規定保持一致,都是強調數據與算法,不能被當作不良平臺“割韭菜”的工具,也不是利用用戶自己的數據進行價格歧視的工具。

在互聯網市場競爭中,“二選一”“自我優待”“流量造假”“流量劫持”等行爲的背後都有算法影子。算法好比雙刃劍,在促進網絡技術發展的同時,也存在被濫用的風險。特別是長期以來,算法一直被認定爲技術和商業秘密,隱藏在不正當行爲之後。

而新規就是要“揭開”技術的面紗,做到全方位嵌入式監管,最大程度發揮互聯網技術紅利、減少技術糟粕。

算法也有價值觀

不能遊離於現實法治之外

根據用戶網絡行爲數據分析,對應呈現的“數據畫像”“興趣點”等模式,是平臺蒐集用戶數據挖掘商業價值的重要方面。

根據這些大數據展現“標籤”,平臺既可以通過精準營銷推送商業信息,也可以依據用戶偏好推送相關內容,還可以通過數據分析來引發、引導和轉移社會輿論。

從這個角度看,數據分析興趣點等模式屬於平臺核心商業價值範圍。但新規明確,平臺不得將違法和不良信息作爲關鍵詞計入用戶標籤,更不得向其推送相關信息。

爲此,平臺想留住用戶,獲得更多的流量,就不能僅依靠對個別用戶低俗需求的滿足,更在於鼓勵創新,創作和傳播具有積極社會價值的作品。

從實踐來看,很多低俗、庸俗和媚俗的短視頻、公衆號等信息最容易形成“爆款”,很難根治的核心原因,不僅在於內容生產本身,更在於算法的推波助瀾。有什麼樣的算法,就有什麼樣的內容,有什麼樣的用戶,就會出現什麼樣的算法。

這種算法、人羣與內容之間相互影響的邏輯關係,將從算法本身被徹底打破。低俗不能成爲爆款的標籤,黑紅不應紅,更不能紅,算法的價值觀和方法論不能遊離於現實法治之外。

再進一步講,互聯網產出價值,也輸出了價值觀。價值觀源起於網絡內容,內容依靠傳播,算法既決定傳播,也影響內容生產。

因此,“構建網上網下同心圓”的重點,就在於對算法的治理工作,只有讓好的作品廣爲流傳,讓不好的信息無人問津,才能“更好凝聚社會共識”,防止互聯網價值觀的偏移。

本文轉自新京報 作者:朱巍

本文編輯:徐彥琳

投稿、合作郵箱:xjbcmyj@bjnews.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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