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極端氣候淹水 水利署在雲林借農田作臨時滯洪區

水利署去年在褒忠鄉有才村低窪區選擇2公頃農田,把田埂加高作爲「在地滯洪」示範區,增加1萬公噸滯洪量。(周麗蘭攝)

「在地滯洪」的措施只要把周邊的田埂加高,包括放置石籠,不必徵收農地、不影響農民農保資格,圖爲褒忠鄉有才村的示範區。(周麗蘭攝)

在地滯洪示範區的農田插有監測器。(周麗蘭攝)

8月間豪雨導致雲林縣沿海鄉鎮農田、村落淹水,但水利署在有褒忠鄉有才寮大排旁2公頃農田試辦「在地滯洪」發揮功效,水利署將擴大辦理1150公頃,配合提供農田的農民每公頃、每年補助1萬元,若有農業天然災害救助也可申報。

褒忠鄉有才村以前只要下大雨,有才寮大排宣泄不及,整個村莊就淹水,水利署去年在該村低窪區選擇2公頃農田,把田埂加高作爲「在地滯洪」示範區,增加1萬公噸滯洪量,去年5月梅雨、今年8月的強降雨都發揮蓄水防災效果。

水利署長賴建信表示,傳統滯洪池則要找一塊地,徵收後開挖,但「在地滯洪」的措施只要把周邊的田埂加高,包括放置石籠,速度很快,不必徵收農地、不影響農民農保資格。

賴建信舉蓄水量209萬噸的滯洪池爲例,傳統滯洪池工程費得耗資12億,土地徵收費32億多,工期3年至4年,但在地滯洪僅需工程費8000萬、工期6個月。

賴建信說,在地滯洪的農田也可分擔水量,維持農業生產環境,每公頃每年補助1萬元,平時農民想種甚麼都可以,若遇農業天然災害救助也可申報;這個概念亦獲得科技部學者支持,將在雲林縣擴大辦理,也期盼全臺都能實施。

水利署將與臺糖公司在雲林縣擴大在地滯洪範圍,第一期614公頃已於7月31日開工,今年年底完工,第二期536公頃,預計 111年2月底完工,第一、第二期總經費共8000萬元。

行政院長蘇貞昌10日到有才村視察在地滯洪成果,他表示,這個新的方法經費很省,也不損害務農,水患來的時候可以滯洪,行政院全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