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明將通過電動機車補助 爲期四年

根據行政院會議程,經濟部15日將陳報濟部陳報「淨零轉型-經濟部112年電動機車及節能設備補助措施」報告,包含「電動機車產業環境加值補助計劃」與「住宅與商業服務業節能設備補助計劃」報告。

經濟部日前接見臺灣智慧移動產業協會(SMAT)代表會後宣佈,將向行政院提出爭取新一期的「電動機車產業環境加值補助計劃」,從明年起至民國115年共匡列58.85億元經費來進行推動機車行轉型、電動機車補助及設置充換電設施。

經濟部規畫讓已上過政府辦理培訓課程的機車行,由政府補助購買電動機車試乘車,每家補助上限6萬元,維修保養工具每家上限5萬元。

在電動機車補助方面,補助民衆購買電動機車的金額維持重型及輕型等級每輛7,000元,小型輕型每輛5,100元,另採用國產電池芯則加碼補助3,000元,同時延續前期補助業者設置充換電站,並導引業者往非六都進行設置。

節能家電補助方面,經濟部則規劃明年編列20億協助民間700萬臺汰換老舊冷氣與電冰箱,暫定每臺補助3,000元,另商業服務業汰換節能設備10億元,總計30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