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妹怕纏郎?工人狂追麪包妹4個月 貼窗盯健身結局曝光
一名工人告白麪包店員遭拒,仍繼續跟蹤緊盯對方4個月,被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裁罰7000元。(示意圖,達志影像/shutterstock)
臺中一名38歲的陳姓工人,愛慕麪包店女店員,多次告白被拒仍不死心,不但跑去麪包店站崗、騎機車尾隨,甚至跟蹤女店員到健身房、隔窗緊盯,時間長達4個月。女店員深受其擾兩度報案,警方依《社會秩序維護法》對陳男裁罰7000元,他不服聲明異議,被臺中地院簡易庭駁回,全案確定。
據《鏡週刊》報導,處分書中指出,陳男去年5月間多次前往大里區一家麪包店,向年輕的陳姓女員工告白,遭陳女明確拒絕;但陳男決心當「纏郎」,不但在店外站崗盯梢,還在陳女下班後跟蹤她,陳女不堪其擾,去年8月24日首度報警,警方依違反《社維法》將陳男函送,遭裁罰3000元。
陳男沒被3000元罰款嚇退,繼續癡纏陳女,不但騎機車跟蹤,甚至9月還跟着女店員到健身房,隔窗盯着她,嚇得女店員立即報警。由於陳男是3個月內再犯,這回遭加重裁罰4000元。
可能4000元讓陳男比較有感覺,他向臺中地院簡易庭聲明異議。法官審理後,認定陳男、陳女互不相識,沒有交集,陳男卻多次出現在陳女左右,經警方多次勸導不聽,難認有正當理由,顯然是故意跟蹤,駁回他的異議,裁罰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