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妹驚見裸照流出怒提告 關鍵證據曝光 劇情神逆轉
正妹驚見裸照流出怒提告,而關鍵證據曝光後,劇情神逆轉。(示意圖/Shutterstock)
小盈(化名)在手機內收藏自拍裸照,未料,卻發現私密照遭一位巫姓女子流出並傳給友人,怒告其妨害秘密罪。而刑事部分經簡易法庭判處巫女拘役30天,經上訴後,劇情大反轉,巫女的律師提出一關鍵證據,指證照片早已公開過,並非散播他人秘密,法院改判巫女無罪。
據判決書指出,彰化一位巫姓女子在2018年9月某日用手機收到朋友傳送的5張小盈的裸照,隨即使用臉書轉傳給另位朋友看,想問其認不認識照片中的女子。而小盈則在隔年1月才發現私密照片被散播,怒告巫女妨害秘密。
而彰檢依法起訴巫女,並判定其有罪,處巫女拘役30天。巫女不服判決後上訴,雖坦承有傳裸照給他人,但巫女的辯護律師則指證照片上印有的白色浮水印字樣,是得在某公開網站上傳照片後纔會出現;更提出網站的截圖證據,確實在網站上有找到小盈的裸照,且發佈時間已是一年前。
據上述理由,法官認爲裸照已經公開,任何人都可取得,並不符合妨害秘密罪所保護的範疇,改判巫女無罪。檢察官事後雖上訴臺中高院,仍被駁回,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