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交所》虹光17日起改列全交股

虹光最近期公告申報財報顯示,每股淨值已低於5元,核有證交所營業細則第49條第1項第1款規定情事,證交所公告11月17日起將其上市有價證券列爲變更交易方法。

大飲前因有同細則第49條第1項第3、14、19款情事,其上市有價證券經列爲變更交易方法在案,查該公司最近期公告申報財報顯示,每股淨值已低於5元,核有同細則第49條第1項第1、3、14、19款規定之情事,11月17日起併案列爲變更交易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