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依法嚴厲打擊操縱市場、惡意做空等重大違法行爲

證監會網站消息,2月4日,證監會黨委書記、主席易會滿主持召開黨委會議,傳達學習貫徹國務院有關會議精神,部署維護資本市場穩定工作。

會議提出,要加快推進上市公司調研走訪工作,切實解決具體困難和問題,加大優質上市公司支持力度。嚴把上市公司入口關,加大退市力度,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質量。要深入排查違法違規線索,依法嚴厲打擊操縱市場、惡意做空、內幕交易、欺詐發行等重大違法行爲。

要鼓勵和支持各類投資機構加大逆週期佈局,引導更多中長期資金入市。要認真傾聽廣大投資者的聲音,及時迴應投資者關切,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會議強調,要積極會同有關方面以更大力度統籌抓好穩定市場各項措施的落實落地,穩預期、穩信心,堅決防範市場異常波動。

證監會依法從嚴打擊欺詐發行、財務造假等信息披露違法行爲

信息披露是資本市場健康有序運行的基礎,是投資者作出價值判斷和投資決策的前提,是證監會監管執法的重中之重。自中辦、國辦聯合發佈《關於依法從嚴打擊證券違法活動的意見》以來,證監會進一步加大對欺詐發行、財務造假等信息披露違法行爲的打擊力度,持續淨化市場生態,提升上市公司可投性。近三年共辦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違法案件397件,同比增長近20%,作出行政處罰523件,涉及1932名相關責任人,對168人採取市場禁入措施,向公安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16件,堅決清除“害羣之馬”,加速促進“優勝劣汰”。

證監會始終對欺詐發行行爲予以全方位“零容忍”打擊,堅決阻斷髮行上市“帶病闖關”,從源頭上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一是強化立體化追責,讓造假者“傾家蕩產、牢底坐穿”。如科創板上市公司澤達易盛、紫晶存儲的IPO發行文件存在重大財務造假,證監會分別對兩家公司及責任人處以14250萬元、9071萬元罰款,公安機關對十餘名責任人員採取刑事強制措施,投資者獲得超過13億元民事賠償。二是貫徹“申報即擔責”理念,“一查就撤”休想“一走了之”。嚴肅查處5起在發行申報階段報送虛假財務數據的案件,對藍山科技、思爾芯兩家公司及其責任人,證監會分別處以1300萬元、1150萬元罰款。三是堅持全覆蓋打擊,涵蓋申報、註冊、發行等重點環節,涉及主板、科創板、創業板、北交所等重點板塊。如思創醫惠、起步股份披露虛假年度報告並使用虛假財務數據欺詐發行可轉債,證監會分別對兩家公司及責任人處以9970萬元、7700萬元罰款。

上市公司財務造假一直是證監會的執法重點。近三年,共辦理財務造假案件203件。一是強化對“關鍵少數”的責任追究。奇信股份、宏達新材時任實際控制人被證監會分別開出1400萬元、1000萬元罰單;康美藥業、獐子島時任董事長分別被判處12年、15年有期徒刑。二是重拳打擊惡性財務造假行爲。對易見股份、江蘇舜天等重大惡性財務造假案件分別作出合計2410萬元、1430萬元罰款。三是全鏈條剷除財務造假“生態圈”。對凱樂科技、*ST華訊、新海宜等13家上市公司利用所謂“專網通信業務”進行財務造假行爲全面追責。對配合上市公司造假、“走賬”的第三方,依法作出處罰或通報相關監管部門嚴肅追究責任。四是緊盯操縱業績行爲,穿透本質、嚴肅問責。對32家上市公司濫用會計政策、大額計提資產減值調節利潤的財務造假行爲,予以嚴肅查處。

打擊欺詐發行、財務造假行爲是一項系統性工程,需要社會各界共同推動。下一步,證監會將從提高發現能力、完善工作機制、強化責任追究、突出打防結合等方面綜合施策,不斷剷除造假滋生土壤,切實維護市場誠信基礎,保障投資者合法權益。一是完善線索發現機制,綜合運用現場檢查、年報監管、輿情監測等多元化線索發現渠道,加大對涉嫌欺詐發行、財務造假問題線索的排查力度,堅持露頭就打、打早打小,更好地保護投資者的權益。二是對相關違法案件從重從快予以處罰,既要用足用好行政處罰的“財產罰”“資格罰”,又要加強與公安機關的銜接配合,對涉嫌刑事犯罪的公司和個人一律移送追究刑事責任。同時,繼續推動健全民事賠償機制,對投資者進行實實在在的補償。三是堅持“一案多查”,全面排查涉案相關中介機構,對違法性質惡劣、情節嚴重的中介機構加大懲戒力度,督促其履行好“看門人”職責。四是注重懲防並舉,推動建立多部門聯合防範打擊財務造假的常態化工作機制,強化規範運作正向引導,實現標本兼治目標。

此外,近期是正式披露年度報告的關鍵時期,也請廣大上市公司以案爲戒,確保信息披露真實準確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