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逼安養中心消防演練! 害老人被看護揹下樓受傷

東森新聞記者蘇怡璇林育泉臺北報導

政府規定臺灣所有的老人養護中心,每半年都必須通過消防安全檢測,其中有一項模擬火災發生時,院內護理人員必須搬動行動不便的老人家離開現場,但臺北市一間養護中心卻因此非常困擾,5層樓建築,每演練一次就必須搬動40牀行動不便的老人家上下爬樓梯,上個月的自主演練,還有老人家因此受傷。

「火災了!走這邊!走這邊!」老人養護中心的電梯門一打開,眼前亂成一團,原來他們正在進行自主火災演練,每個房間內的老人家不管任何方式,必須從消防梯抵達地面,像這樣還能自己走的都還好,如果碰到沒有行動能力的,可就麻煩了。

就這樣用牀單固定老人家,用背的走5樓,光看就好危險。先不說揹人的護理師能不能承受老人家的重量,老人家雙手不由自主的會拉住扶手或牆壁,2個人隨時都可能向下栽造成傷害,上一次的演練,就有老人家因此受傷。看到這,是不是想問,爲什麼要這麼大費周章搬動老人家,只因爲政府規定,老人養護機構每半年就要進行演練,但讓業者不解的是,爲什麼不能用假人代替練習就好。

消防局強調是溝通上的誤解,並不是非要業者搬動40牀的老人家,會視情況而定,但會進行這樣的演練,最終目的也是希望當火災來時,業者有處理能力。只是看到老人家在樓梯間這樣折騰,或許消防安檢的認證制度,應該想個更兩全其美的方式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