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驚!夫妻檔行員組詐團騙1.1億 金管會要求銀行全面查處

金管會已要求臺銀做全面查處。聯合報系資料照

桃園地檢署2024年10月偵辦遊姓律師與臺灣銀行夫妻檔行員共組詐騙集團,將贓款以虛擬貨幣洗錢,詐騙所得達1.1億元,地檢署已偵結起訴;據瞭解,金管會已要求臺銀做全面查處,並請臺銀做陳述意見,臺銀挨罰的機率極高,恐吞千萬元罰單。

臺銀是2023年來,第三件有金融行員涉嫌勾結詐團的案例。與前兩件民營銀行行員勾結詐團相較,臺銀此案件是行員自組詐騙集團,比前兩案行員被詐團吸收,情節更重大。

金管會近13年罰鍰收入概況

據金管會資料顯示,前兩件民營銀行行員勾結詐團,各挨罰2,000萬元和1,200萬元,都屬重大裁罰案,情節更重大的臺銀行員自組詐團,罰鍰恐千萬元起跳。

所謂「大罰單」是指罰鍰逾300萬元案子,從金管會新任主委彭金隆5月20日就任至今,沒有開出一張大罰單,臺銀一案可能是第一宗重大裁罰案。

銀行局主秘王允中昨(9)日坦言,2023年至今,有三家銀行行員涉及詐騙,其中兩家民營銀行都已經處份了,另一家正在處理中,是2024年送入金管會的案子,至於行政調查結果何時出爐,王允中說,需視銀行查處及陳述意見情形而定。

金管會日常監理或實地檢查若發現有金融行員涉及刑事犯罪行爲都會移送司法檢調機關處理,但若相關行爲已進入司法程序,就由司法檢調機關偵辦,金管會就不會再移送。

王允中說,若檢調機關調查詐騙案件過程中,有發現疑似銀行行員涉案,金管會知悉後,就會進一步瞭解銀行作業及制度流程是否有缺失,一旦有違規,就會做核處。

據瞭解,臺銀已向金管會陳述意見,涉案行員已經免職,客戶權益未受影響。

桃園地檢署是在2024年調查發現,遊姓律師與臺灣銀行郭姓、黃姓行員等人共組詐欺集團,藉由設立人頭公司透過虛擬貨幣洗錢,遊姓律師還教導假幣商逃避查緝,將鉅額詐欺所得透過虛擬貨幣匯往境外。

桃檢調查,遊姓律師在集團中擔任首腦,郭姓、黃姓行員則利用金融專業背景規避洗錢防制通報,並吸收從事虛擬貨幣交易的楊男,利用彭男、胡男、張男等人成立人頭公司,開立帳戶作爲洗錢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