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家A股公司,新舊大股東矛盾大爆發!交易所火速出手
來源:e公司
庚星股份(600753)新、舊控股股東之間的矛盾,在舊控股股東被證監會立案調查後突然爆發。
新控股股東提出全面改組董事會的要求,被公司現董事會拒絕。
上交所已就此事發《監管工作函》,要求公司董事會充分保障相關股東依法合規行使股東權利,確保公司內部治理規範運作;要求新控股股東充分保障上市公司和其他股東利益,維護公司治理規範運作和生產經營穩定。
新舊大股東針鋒相對
6月14日晚間,庚星股份披露公告,股東浙江海歆能源有限責任公司(簡稱“浙江海歆”)發函,要求在公司2024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增加臨時提案,內容是罷免樑衍鋒、倪建達、湯永廬、徐紅星、杜繼國董事職務,封松林、張立萃、張秀秀獨立董事職務,吳國監事職務,並補選相關董、監、高人員。
作爲迴應,董事會以1票同意,8票反對,0票棄權的投票結果,決定對這則臨時提案不予提交股東大會審議。8票的反對正是來自被要求罷免的樑衍鋒、倪建達、湯永廬、徐紅星、杜繼國、封松林、張立萃、張秀秀。
浙江海歆是庚星股份的新任控股股東,今年3月其通過司法拍賣方式,獲得公司24.10%股份,其要求罷免的樑衍鋒就是公司原實際控制人。有趣的是,在庚星股份6月14日公告中並未提及其“控股股東”身份,僅介紹浙江海歆是其“持有24.10%股份的股東”。
入主上市公司3個月內,浙江海歆在公司董事會中並無太多話語權。浙江海歆僅在2023年年度股東大會上,提出補選一名非獨立董事,並獲得股東大會99.73%的同意票。這名由浙江海歆提名併成功進入庚星股份董事會的董事名爲周雯瑤,是唯一未被浙江海歆提出罷免的董事人選,也是唯一就增加臨時提案一事投出“同意”票的董事。
值得注意的是,就浙江海歆提出改組董事會前一日,庚星股份剛剛披露其原控股股東中庚集團,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被證監會立案調查。庚星股份自身也處於被立案調查的程序中,因庚星股份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證監會於去年12月決定對公司立案,目前調查結果尚未出爐。
現任董事會違背勤勉忠實義務?
在函件中,浙江海歆歷數庚星股份在內控、經營業績上的缺陷,認爲庚星股份本屆董事會相關董事、本屆監事會未能依照法律、法規等的要求履行職責,違背勤勉義務和忠實義務。其改組要求是爲更加有效地推動提升庚星股份治理水平、促進庚星股份經營良性發展,維護公司和廣大股東特別是中小投資者的利益。
在內控方面,浙江海歆認爲:庚星股份自2022年以來發生或存在多項違規事實,包括原控股股東及其關聯方資金佔用、關聯交易未履行程序未披露、業績預告差錯等,導致被福建證監局出具一次警示函、一次警示函並計入誠信檔案;被上交所通報批評一次、監管警示一次;現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被證監會立案調查。
在經營業績方面,浙江海歆認爲:庚星股份2023年及2024年一季度業績出現較大虧損,存在對個別少數企業的大額應收賬款,並有逾期情況,面臨巨大財務風險,2022年度及2023年度財務報告均被審計機構出具保留意見。2023年一季度末,庚星股份既已出現未彌補虧損達到實收資本三分之一,但此後一年時間未就此召開臨時股東大會,違反《公司法》《公司章程》規定,此後12個月期間累計虧損達6400多萬元。
罷免提案不符合法律法規?
庚星股份現有8名董事會成員,在投出否決票後,對浙江海歆方面的指控一一予以迴應,認爲其指責缺乏有關證明資料,缺乏事實依據。
在內控方面,8名董事迴應稱:公司發現原控股股東及其關聯方資金佔用、關聯交易未履行程序未披露、業績預告差錯等違規事項後,均嚴格履行相關審議程序及信息披露義務,處罰出爐後公司也均按照監管要求落實整改措施;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被證監會立案事項尚在調查中,調查結果尚未定論。
在公司業績方面,8名董事迴應稱:公司業績出現較大虧損,主要系公司推動戰略轉型,戰略性收縮原大宗商品貿易業務規模,且新業務尚處於起步階段,暫未形成較大規模性收入,同時,各項成本、費用大幅上升導致;公司2022年、2023年與關聯方的關聯交易形成的應收賬款存在大額逾期,公司加強應收賬款管理,有關款項均已收回。
總結來看,8名董事一致表示,本次浙江海歆擬無故罷免公司董事、監事,且提名前期均未參與公司生產經營的董事候選人、監事候選人,不利於公司經營管理的穩定性及決策的連續性,不利於公司可持續發展,同時可能損害全體股東尤其中小投資者利益。浙江海歆所列臨時提案均不符合有關法律、法規相關規定,均不予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責編:萬健禕
校對:祝甜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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