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野協商共識「新住民權益保障法」 卓榮泰:讓新住民得到更多幫助

▲行政院長卓榮泰出席「國道6號東草屯休息站新建工程」啓用典禮。(圖/行政院提供)

記者陳家祥/臺北報導

立法院長韓國瑜12日召集朝野協商新住民權益的法案,歷經3小時討論,確定名稱爲「新住民權益保障法」,藍白立委在名稱、保障對象、專責機構等都未再堅持。對此,行政院長卓榮泰13日說,希望委員以同樣的理念支持行政院版本,讓新住民無論在就業服務、教育文化、衛生醫療以及公共參與,乃至於社會福利各方面,都能夠得到國家政策跟國人更多的歡迎跟協助。

朝野黨團本會期多次協商「新住民基本法」、「新住民權益保障法」等草案,但從法案名稱、保障對象到專責機構如何設置等,朝野之間都出現意見分歧。

最終,草案舍在野立委主張的「基本法」名稱,改爲「作用法」性質的保障法;另通過附帶決議,內政部須在立法通過後1年內,成立與移民署平行的「新住民司」專責一級單位,統籌規劃推動新住民事務。

卓榮泰說,爲了落實憲法保障多元文化的精神,以及國家重視新住民夥伴的各項權益,行政院在6月21號通過了「新住民權益保障法」的草案,希望能夠提供更友善的空間跟各項的政策,讓新住民夥伴們能夠更融入我們社會。

卓榮泰表示,希望在立法院審查過程當中,委員們也以同樣的理念來針對法案的內容來支持行政院的版本,讓新住民無論是在就業服務、教育文化、衛生醫療以及公共參與,乃至於社會福利各方面,都能夠得到國家政策跟國人更多的歡迎跟協助,希望新住民夥伴們能夠把臺灣不僅當作他們一個新的地方,也能夠當作一個新的故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