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薇官司輸了!二審維持原判 仍需賠償40多萬

(原標題趙薇官司輸了!上訴被駁回二審維持原判,仍需賠償40多萬)

近日,部分股民明星趙薇及祥源文化訴訟一事有了最終結果

7月16日,浙江高級人民法院駁回了祥源文化和趙薇的上訴,後兩者仍需賠償人民幣432239.89元,趙薇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該結果爲終審判決

此前於2016年,明星趙薇及其丈夫黃有龍試圖用旗下200萬註冊資本空殼公司收購上市公司29.135%的股份。在收購過程中,由於存在虛假記載、誤導陳述及重大遺漏問題,股民損失慘重,不少股民選擇對簿公堂。

紅星新聞記者翻閱該上市公司相關公告發現:截至2019年5月18日,祥源文化共計收到544起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案件,訴訟金額共計5766 2249.9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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蛇吞象”式收購 趙薇夫婦被禁入5年

2016年11月,趙薇夫婦成立西藏龍薇傳媒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龍薇傳媒”)。成立不到兩個月,龍薇傳媒試圖收購上市公司浙江萬好萬家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萬家文化”,該公司後改名爲“浙江祥源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即後文的“祥源文化”)。

在其披露的收購方案中,龍薇傳媒擬以30.60億元收購萬家文化29.135%的股份,趙薇將成爲實際控制人。其中,龍薇傳媒自由資金僅6000萬元,剩餘30億元資金均爲借入,槓桿比例高達51倍。這引起了各方注意,上交所也發來問詢函。

隨後,在2016年年底至2017年4月,由於控股股權轉讓事項不斷變更,收購股份比例由29.135%降至5.0396%,最終,雙方協商一致終止本次交易。在該過程中,萬家文化的股價大幅波動

2017年11月,“萬家文化”已更名爲“祥源文化”,其發佈公告稱,公司及相關當事人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行政處罰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

證監會相關處罰告知書顯示,在控股權轉讓過程中,龍薇傳媒通過萬家文化在公告中披露的信息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及重大遺漏。

2018年4月16日,證監會正式公佈對萬家文化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和相關人員市場禁入決定書,駁回趙薇夫婦、龍薇傳媒、萬家文化及相關當事人的申辯。趙薇夫婦二人分別被處以罰款30萬元,分別採取5年市場禁入措施

二審維持原判 趙薇需承擔連帶責任

在證監會的處罰結果出爐後,不少股民提起法律訴訟。據證券市場週刊報道,2019年1月17日,投資者訴祥源文化、趙薇證券虛假陳述糾紛案迎來一審勝訴判決。

杭州中院判決認定,祥源文化的信息披露問題對投資者和市場預期產生了嚴重誤導,其違法行爲構成“虛假陳述”,原告損失與虛假陳述行爲存在因果關係,祥源文化應承擔賠償責任,趙薇應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據第一財經報道,7月16日,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駁回了祥源文化和趙薇的上訴,後兩者仍需賠償人民幣432239.89元,趙薇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該結果爲終審判決。

紅星新聞記者翻閱祥源文化公告發現,截至2019年5月18日,其共計收到544起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案件(含已撤訴案件55起),訴訟金額共計57,662,249.96元。

其中,506起案件已開庭審理,48起已收到一審判決書,其他尚未開庭或判決。針對已收到判決書的48起訴訟案件,除6起案件被法院駁回原告訴訟請求外,針對剩餘案件祥源文化已在法定期限內陸續向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訴(目前已遞交上訴狀案件34起,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已受理16起)。

7月21日,紅星新聞記者多次致電祥源文化,均無人接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