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人頂罪 大貨車無照駕駛遭押

國道1號彰化段南向197.1公里處,5日發生一起1死1傷的嚴重死亡車禍,駕駛大貨車的41歲張男因無照駕駛,涉嫌找人頂罪,遭羈押獲准。(本報資料照片)

國道1號彰化段南向197.1公里處,5日發生1死1傷的嚴重車禍,駕駛大貨車的41歲張男疑行駛中講手機分神,直接撞上回堵停在輔助車道上的5部大、小客貨車,他因無照駕駛擔心無法獲理賠,涉嫌找弟弟頂罪,事後遭被害人指認曝光,檢警至臺中帶回張男,依過失致死、肇事致人於死逃逸等罪,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這起車禍發生在前天上午11時許,開大貨車的張男追撞黃男駕駛的自小客車後,自小客車被撞起火燃燒後,再追撞前方小貨車等4輛大小車,造成2部自小客被夾成廢鐵,除黃男當場慘死,另位許姓男子四肢等多處骨折。初步調查,全案疑因肇事的張男使用手機,未注意車前狀況而釀禍,詳細肇事原因仍待警方調查釐清。

國道警方表示,經案發被害人指認,到案男子並非現場肇事司機,經調閱相關監視器畫面,赫然發現冒名頂替「案外案」,前日下午5時到臺中南屯區將真正肇事涉案的張男帶回偵辦。

國道警方說,肇事的張男因擔心無照駕駛肇事,保險公司無法理賠,才通知弟弟開車到場冒名頂替,他則駕駛弟弟的車輛逃離現場,警方檢具相關事證後,向彰化地檢署聲請拘票逮捕真正肇事的張男,並對他抽血採尿送驗,調查是否涉及酒駕。

彰檢表示,6日上午已派檢察官前往彰化市立殯儀館進行相驗,經訊問張男後,認定張涉犯過失致死肇事致死逃逸等罪,犯嫌重大,且有逃亡、勾串證人之虞,向法院聲押獲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