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攬投資陸房產吸金5.4億 基泰建設前董座遭訴
基泰建設前董事長陳世銘。(本報資料照片)
股票上市公司基泰建設前董事長陳世銘、總經理馮先勉等人,涉嫌以「平頂山三元」、「Ge Mei」等公司,對外招攬投資基泰大陸地區不動產,年利率10至18%,投資期滿保證返還本金,共吸金5億4807萬多元,臺北地檢署8日依違反《銀行法》起訴基泰建設公司及陳世銘、馮先勉及基泰法律顧問、華亞協和法律事務負責人徐志明律師、員工共15人。
起訴指出,陳世銘、馮先勉等人自2010年到2014年指示員工設立平頂山三元、Ge Mei等公司,對外招攬投資人赴基泰建設舉辦投資說明會,介紹基泰在大陸的「豫森時代新城」、「鷹城及鷹城國際商務中心」投資案。
陳世銘等人宣稱投資獲利豐厚,約定投資以每單位最低人民幣100萬元,投資期間2至3年、每半年發放利息,並保證投資期滿返還本金。但基泰自2015年起,與大陸投資案合作廠商發生利息給付糾紛,陳世銘除指示下屬至大陸處理訴訟,另指示馮先勉等人對臺投資人聲稱陸投資案產權遭陸合作廠商侵吞,無法再支付10至18%利息,只能每年不定期匯款1至1.5%利息。
2016年5月至7月間,陳世銘再指示下屬與投資人聯繫,遊說投資人將大陸投資案款項,以每120萬轉換0.1%股權的比例,轉換爲基泰名下建案「基泰臺北」、「基泰忠孝」股權,並與投資人籤立協議書,交付股權轉換通知書及保證書,調查局2022年搜索查獲此案。
至於基泰建設去年發生「基泰大直」建案施工造成鄰房坍塌毀損案,目前仍在北檢偵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