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達明:港警喬裝「不同人士」插贓嫁禍示威者 刑事罪不能豁免!

香港11日晚間出現多名身穿黑衣男子協助制伏示威者。(圖/香港01授權使用,請勿隨意取用,下同)

記者朱世凱綜合報導

香港反對修訂《逃犯條例》的示威越演越烈,有港媒指出,警方在先前的示威活動喬裝成不同人士意圖讓暴動和的挑唆行爲轉移至示威者身上。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認爲,警方喬裝成臥底」本身不是問題,但警員也要遵守法律,沒有豁免權,若有證據顯示,喬裝示威者的警員有參與暴動或挑唆,並且有插贓嫁禍的嫌疑,那警方就該作刑事調查

據悉,曾有媒體拍到員警銅鑼灣清場時,疑似在被拘捕人士的揹包中放入東西。張達明說,這就是有插贓嫁禍嫌疑,希望警方在有表面證據下,公佈進行刑事調查。他又強調,一定要在被捕人知情下,纔可觸碰或搜查被捕人的個人物品,「如果不是鏡頭拍攝到,被告人回到警署是含冤莫白。」

張達明也說,警員在銅鑼灣示威活動中喬裝不同人士,只是觀察的話,那本身不一定有問題,但如果有證據顯示,喬裝示威者的警員有參與暴動或挑唆,警方就有責任作刑事調查。對於委任證(識別證)問題,他說,便衣警員使用警權便需要展示委任證,執行職務的警員沒有出示委任證,是違反警察通例,若警方不認爲這個現象是有問題的話,就是破壞法治

張達明最後稱,即使警務人員合理理由拘捕嫌犯,除非當時的實際環境不可行,否則警務人員必須先表露身分,知會該嫌犯會拘捕他,並清楚講出懷疑他犯了什麼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