輾斷7旬婦手腳肇逃害火車急煞 肇事男遭逮辯:不知撞到人

50歲陳男前晚開車行經臺中烏日登寺巷平交道時,疑因天色昏暗,撞倒71歲周婦,並輾斷其手腳後肇逃,臺鐵2223區間車也因臺鐵人員發現觸發告警及時煞停未撞上。陳男到案稱,不知道撞到人,陳男詢後依肇事逃逸罪及過失傷害罪送辦。

烏日警分局交通分隊分隊長劉於豪說,前晚7時3分,陳男開車沿登寺巷往中山路三段直行,行經軌道區時,撞上步行中的周婦後便自行離去,造成周婦右手及左脛骨骨折,所幸經送醫住院治療後無生命危險。

陳姓駕駛昨到案,辯稱「不知道撞到人」,警方根據平交道監視影像,查出肇事休旅車曾短暫停車,顯有肇事逃逸事實,詢後依肇事逃逸罪及過失傷害罪嫌送辦;詳細肇事原因由鑑定單位或法院研判。

烏日警分局長尤啓南呼籲,駕駛人行車肇事應立即通報救護單位,並向警察機關報案配合調查,切勿肇事逃逸,違者觸犯刑法肇事逃逸罪,如致人於死或重傷最重可處7年徒刑。

臺中市烏日區登寺巷平交道。記者趙容萱/攝影

臺中市烏日區登寺巷平交道。記者趙容萱/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