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 撞傷晨運婦 毒駕男肇逃遭逮

宜蘭縣冬山鄉一名74歲楊姓婦人26日清晨出門運動,被31歲開着BMW自小客車的陳姓男子逆向撞上,導致重傷未脫離險境。(民衆提供/吳佩蓉宜蘭傳真)

宜蘭縣冬山鄉一名74歲楊姓婦人26日清晨出門運動,在路邊遭開BMW自小客車的31歲陳姓男子逆向撞到重傷未脫離險境,陳男當下卻肇事逃逸,警方隔日拘提到案,查出陳男涉嫌吸食第三級毒品愷他命。全案依肇事逃逸緻人重傷罪嫌送辦,因犯行情節重大,檢方28日晚間向宜蘭地院聲請羈押獲准。

據瞭解,楊婦26日清晨5時許,沿着冬山鄉永和路行走運動,被駕駛白色BMW的陳嫌逆向撞上,造成楊婦顱骨及肋骨骨折,經送醫救治昏迷指數6,仍未脫離臉境。

陳嫌肇事後非但沒有通報警消即時救護傷者,反而開車離去並聯絡友人四處逃逸躲藏,最後把車棄置在冬山鄉太和路上,警方尋獲肇事車輛,車頭左側因撞擊破了一個洞,車內有不明白色粉末,經初篩驗出爲愷他命,勘驗車禍現場遺留的破碎零件與肇事車輛吻合。

警方獲報後組成專案小組追查,擴大調閱監視器及傳喚相關證人,27日拘提陳嫌到案,調查發現陳嫌吸食摻有愷他命的香菸2支後開車,因毒品影響操控力,偏左駛入對向車道撞擊走在路邊的楊婦。

檢方認陳嫌犯行情節重大,有逃亡、串供、滅證之虞,有羈押必要,前晚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檢方表示,酒後或服用毒品駕駛動力交通工具(含電動車)致不能安全駕駛,因而致人於死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200萬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00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