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團製造金流斷點設計電影情節 車手被判1年10月
嘉義縣吳姓男子加入詐騙集團當車手,接受詐團成員何姓男子指示到彰化縣員林火車站廁所垃圾桶垃圾袋下方拿3名被害人的提款卡,又與另一名詐團成員約定擦身而過時告知密碼。3名被害人發現遭詐,吳男已提款並把提款卡放在詐團指定地點,獲得2990元報酬。彰化地方法院審結,依加重詐欺等罪判處吳男有期徒刑1年10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吳男去年3月加入詐團,約定報酬爲領提款項的1%,之後詐團以未簽署金流服務協議,導致賣場連結因而無法完成下單,詐騙張姓等3名被害人。必須匯款到指定帳戶繳交購物款。
張姓等3名被害人按照詐團指示交付提款卡,由吳男當車手去年3月16日從嘉義搭火車北上到彰化縣員林火車站,依何姓詐團成員指示到廁所垃圾桶垃圾袋下方取得提款卡,又與拿提款卡的詐團成員約定在火車站擦身而過口頭告知,吳男隨即到ATM提款,過程像電影間諜片。
張姓等3名被害人發覺受騙,警方據報循線查出吳男涉有重嫌,依共同詐欺取財等罪移送偵辦。彰化地院審酌吳男不思依循正途獲取穩定經濟收入,竟貪圖不法錢財,擔任帳戶提領贓款車手,價值觀念顯有偏差,雖非直接對被害人施用詐術騙取財物,但角色除供詐欺犯罪組織成員遂行詐欺取財行爲外,同時增加檢警查緝犯罪及被害人求償困難,對社會治安實有相當程度危害。吳男涉犯三罪,定應執行1年10月徒刑。
嘉義縣吳男當車手賺2990元,彰化地院認爲他參與制造金流斷點有加重詐欺之嫌,判處有期徒刑1年10月。記者簡慧珍/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