賊星該敗! 女慣竊混在市場內扒竊仍被眼尖員警查獲
▲62歲陳女混在市場人羣中伺機扒竊,被警方查獲。(圖/記者林悅翻攝)
臺南市警一分局文化派出所警員江金靜及陳彥州等2員,於12月9日配合市府在東區崇德市場崇德路段流動攤販佔用機車停車格勸導及取締工作時,接獲1名女慣竊涉嫌扒竊皮夾報案,警方深入追查出系62歲陳女所爲,於26日傳喚到案說明,全案依盜罪嫌送辦。
近日臺南市政府聯合市場處、交通局、警察局、環境保護局、東區區公所等機關成員組成稽查小組,執行東區崇德市場崇德路段流動攤販佔用機車停車格勸導及取締工作,展現成果深獲至市場購物之汽機車駕駛人、用路人及附近居民好評。
一分局文化派出所警員江金靜及陳彥州等2員,於12月9日執行上述勤務時,現場有位民衆向江員報案,稱渠於菜市場逛街購物時皮夾遭竊請求警察偵辦。案經員警現地勘察、過濾調查分析發現是轄區內1名62歲陳姓女慣竊所爲,而該犯嫌是以尾隨市場買菜客人方式,趁人潮擁擠被害人不易察覺之際,趁機下手扒竊購物人後揹包內皮夾,但因行竊時被發現當場落荒而逃,脫逃途中狡猾的混進人羣,並將竊得之皮夾隨手丟棄在其他販售衣服攤架內,隨即迅速離開現場。而後,再以回馬槍方式折返棄置地點取回贓物。
本案經偵辦員警循線追查多日,在完全掌握犯嫌行蹤下,於12月26日通知陳女到案說明,犯嫌坦承竊盜犯行不諱,全案依竊盜罪嫌移送臺南地檢署偵辦。
文化所所長高銀泉呼籲提醒民衆年關將屆,如搭乘大衆運輸交通工具或至人潮擁擠之市場、公共場所、觀光景點購物、旅遊時,應注意隨身攜帶之物品,不要離開視線所及範圍,亦可將後背式揹包轉往胸前背戴,不要讓宵小有機可趁,避免財物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