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館長認定開槍!民進黨提訟止謗 陳沂打臉:要告什麼?

陳沂(左)向來與館長(右)不對盤,但針對民進黨提告一事,直指刑事誹謗告訴恐難成立。(合成圖/陳沂臉書、資料照)

「館長」陳之漢15日晚在直播被網友問到2020年8月遭槍擊一事時,語出驚人表示「我現在認定就是民進黨開的槍!但沒有證據」,遭民進黨強烈譴責並揚言提告,館長對此也霸氣回嗆「不告是孬種!」民進黨今(16日)稍早強調,大選律師團在完成蒐證後,「將對陳之漢先生提告誹謗」。話題網美陳沂則質疑,法人可以告誹謗,但館長表達個人主觀感受沒有問題,到時候民進黨被地檢署認證就糗了,應該告民事比較有勝算。

陳之漢15日晚間在直播中表示,槍擊案幕後是民進黨叫人來的,「不是沒有幫我處理,是後面原來是民進黨!」還說不懂的人可以去搜尋「陳明文、典獄長、鍾文智、余天」等關鍵字,「臺灣就這樣被黑幫綁架,民進黨只是小弟而已」,此番言語隨即遭綠委陳明文、余天相繼駁斥。

面對民進黨今上午揚言提告,陳之漢稍早在臉書開嗆,「民進黨你不告我你就是孬種,做了一堆違反法律的事情,還敢講話啊來啊來告!」

「我不知道民進黨的律師團發生什麼事欸!」陳沂今(16日)發文指出,民進黨是法人不是自然人。很多人好奇法人可以提告誹謗嗎?實務見解是可以的!法人雖然不像自然人會有精神上的損害,但貶損其外在名譽及社會評價,依然可以成爲誹謗罪的的行爲客體。只是館長說的是他覺得吧,又不是斬釘截鐵的說就是。「我覺得是他做的,但我沒有證據!」陳沂直呼,「表達個人主觀感受沒有問題啊!不知道民進黨要告什麼?」

針對民進黨宣佈對館長提告誹謗,表示想像不能當作證據;陳沂直言:「到時候地檢署認證就糗了!要告應該告民事比較有勝算吧?」

館長2020年在自己經營的健身房前遭槍擊,當時檢警查出竹聯幫寶和會組長施俊吉是幕後主謀,最高法院今年1月13日審結,合議庭駁回上訴,依殺人未遂等罪將槍手劉丞浩判刑15年6月,指使犯案的施俊吉判刑16年、寶和會長林修伯及副會長樑智勝,各依參與犯罪組織罪判刑1年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