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誹謗付費綁小吃店 中天勝訴定讞

誹謗中天「付收看費綁小吃店」,作家洪博學一審被依散佈文字誹謗罪,判處罰金2萬5000元,他提上訴,遭二審駁回,有罪定讞。(本報資料照片)

專欄作家洪博學5年前在九合一選舉後,刊登文章誣指《中天電視》以支付收看費方式,換取小吃店開店時只能看中天,經檢方起訴後,臺北地院認定洪所說的非事實,將他依散佈文字誹謗罪,判處罰金2萬5000元,他不服提上訴,21日遭高等法院判決駁回定讞。

作家洪男2018年12月22日下午,在《民報》辦公室內撰寫「無知是通往奴役的道路」文章,內容提及中共滲透、行政院對紅色統媒要如何處理等議題。他文章寫道,自己在九合一選後心情惡劣,某天在小吃店吃飯,當時店內電視正播放「中X新聞」,他想轉檯卻被老闆以「收視費你要付嗎?」阻止,一問之下才知附近店家都有類似狀況,「每月五百塊,條件就是開店時,只能看『中X』。 」

中天認爲,洪的文章內容不實,侵害公司名譽,並透過網路散佈,因此對他提出加重誹謗告訴,但北檢先後3次不起訴。

但因案發後,公平交易委員會接獲檢舉調查,針對收視費綁店家收視部分,最後做出「並無具體證據顯示有頻道商或有線電視系統業者以免收視費方式,要求小吃店(餐館)須收看特定新聞頻道」的調查結果,高檢署因此將全案第4度發回,並命北檢直接起訴。

北院認爲,該文章發表後,公平交易委員會調查證明無此事,警方也曾向洪指稱的小吃店詢問,都未發現所謂「付費綁收視」情況,難以認定文章講述的內容確有其事。

法官認爲,洪的辯解不足採信,誹謗事證明確,考量洪不惜虛捏中天本身或透過其他團體支付有線電視費用,給店家綁定中天新聞臺的情節,貶損中天聲譽,判處罰金2萬5000元,洪不服提上訴,21日遭駁回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