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爆疑用競選小物「折扣碼」抽傭 陳智菡駁:入人於罪適可而止

民衆黨團主任陳智菡。(本報資料照片)

檢調追查民衆黨主席柯文哲政治獻金案,有媒體指出,調查局北機站發現,民衆黨利用「網紅帶貨」的銷售手法吸引支持者捐贈政治獻金,再用「折扣碼」發放KP競選小物,從中抽傭分潤,而這來自政治獻金。民衆黨團主任陳智菡今(18)日說明,木可公司提供的競選小物就是純粹的商品販賣,而非政治獻金,檢方如今刻意入人於罪,她不會接受如此恐嚇。

陳智菡今表示,多名民衆黨公職同仁昨配合檢調釐清相關案情,但也親身經歷什麼叫做黨檢媒一體,檢察官才說不要公開偵查內容,結果隔天就有媒體配合放話。

陳智菡說,調查局、北檢搞混許多基礎事實,「政治獻金歸政治獻金、木可小物歸木可小物」,木可公司推出的競選小物,就是純粹的商品販賣行爲,並不是政治獻金。該重點若無法釐清,很多事情都會混淆;她並透露,她昨向檢方表明,該事實若無法釐清,其實就是入人於罪,而且是非常嚴重的擾民行爲,等於所有合法行爲都被認爲非法。

陳智菡指出,檢方現在的做法不但脫離實務,而且是刻意入人於罪、誣陷好人,一整天的連續訊問,問題幾乎都一樣,不斷地在迴旋、重複跟挖坑,不斷地偷偷置換概念、設陷阱。如果販賣小物就是侵佔政治獻金,完全就是錯誤理解。

她痛批,如果檢察官有如此錯誤理解,不難想像現在爲何有這麼多恐龍法官,跟實務完全脫節,用虛構事實、片面理解的資訊入人於罪,這些事情都必須適可而止。

陳智菡指出,檢方偵訊時,的確有提到木可公司是否有提供黨內同仁勞務報酬,但是卻一直把勞務報酬說成網紅帶貨、折扣碼抽傭,她也很明確地告訴檢調這完全不是抽傭。木可公司去年底推出競選小物,這不是政治獻金,而民衆黨當時在打總統大選,當然希望提高候選人的支持度、好感度及曝光度,所以協助宣傳競選小物,木可公司也提供折扣碼,回饋給支持者。

陳智菡表示,民衆黨幫忙宣傳、出席活動,確實有獲得木可公司給予的勞務報酬,但這根本就不是抽傭、或者是帶貨,他們也不是網紅,這些都已和檢調說明、交代,請問有任何證據,是他們有因爲業績得到經費嗎?爲何要刻意入人於罪?

陳智菡強調,檢方拿着片面資訊、錯誤理解要扣罪名,把商業行爲曲解爲侵佔政治獻金,還有什麼是做不到的?難道民衆黨人從事勞務報酬,得到薪水、費用都不合法,都要被抓去關嗎?她是不會接受如此恐嚇的。

民衆黨發言人吳怡萱也說,他們實際付出勞務、幫忙宣傳木可的商品,從木可公司所取得的勞務報酬,卻被抹黑成是「抽傭」,更無限上綱成錢是來自於政治獻金。但木可商品不代表就是「募款小物」,勞務報酬不代表是抽傭甚至不法所得,不只檢方搞不清楚,還配合媒體、側翼名嘴誤導視聽,讓他們實際經歷一次何謂黨檢媒一體的人格摧毀,原來不用等下週二,放話抹黑隔天就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