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遭指利用折扣碼抽傭 陳智菡嗆入人於罪非常擾民
臺北地檢署偵辦民衆黨政治獻金案,昨天約談民衆黨立院黨團主任陳智菡及其丈夫副秘書長許甫,以及新聞輿情部主任吳怡萱,及臺北市議員「學姐」黃瀞瑩等人作證。記者曾原信/攝影
臺北地檢署偵辦民衆黨主席柯文哲政治獻金案,傳出民衆黨發言人吳怡萱、立法院黨團主任陳智菡等人恐由證人轉列被告偵辦。陳智菡今天受訪時表示,政治獻金跟競選小物完全不同,檢察官有如此錯誤的理解,其實就是在入人於罪,而且是非常嚴重的擾民行爲。
吳怡萱也說,民衆黨付出勞務取得報酬,現在卻被抹黑成是抽傭,木可商品不代表就是募款小物,檢方配合媒體誤導視聽,黨檢媒一體摧毀人格。
臺北地檢署偵昨天指揮調查局北機站,傳喚吳怡萱、陳智菡、民衆黨副秘書長許甫、臺北市議員黃瀞瑩等人,釐清政治獻金案情相關細節,傳出民衆黨利用「網紅帶貨」銷售手法,吸引選民捐贈政治獻金,再用折扣碼發放競選小物,進而從中抽傭分潤,抽佣金額疑來自政治獻金。
陳智菡上午受訪時表示,民衆黨配合檢調釐清相關案情,但是昨天也終於親身經歷,什麼叫做黨檢媒一體,檢察官才說不要公開偵查內容,結果隔天馬上就透過媒體放話,其實他們搞混很多基礎事實,政治獻金歸政治獻金,木可小物歸木可小物,木可公司推出的競選小物,就是純粹的商品販賣行爲,根本就不是政治獻金。
陳智菡認爲,如果無法釐清事實,其實就是入人於罪,而且是非常嚴重的擾民行爲,「等於我們所有做的合法事情,都被他們認爲是非法行爲。」
陳智菡也說,檢方現在的做法不但脫離實務,而且是刻意入人於罪、誣陷好人,經過一整天的連續訊問,幾乎都是同樣的問題,不斷地在迴旋、重複跟挖坑,重複置換概念設陷阱,如果檢察官有如此錯誤的理解,不難想像現在爲何有這麼多恐龍法官,這些事情都必須適可而止。
陳智菡說明,木可公司確實有提供勞務報酬,但是卻被說成網紅帶貨、折扣碼抽傭,完全就不是事實,木可公司在去年底推出競選小物,民衆黨當時在打總統大選,當然希望提高候選人的支持度、好感度及曝光度,因此配合宣傳競選小物,木可公司也有提供折扣碼給粉絲。
陳智菡表示,民衆黨幫忙宣傳、出席活動,確實有獲得勞務報酬,但是根本就不是抽傭,或者是有所謂網紅帶貨,「我們也不是網紅」,檢方拿着片面資訊錯誤理解,商業行爲被曲解爲侵佔政治獻金,「難道民衆黨從事勞務報酬,得到合理的薪水費用都不合法,所以要被抓去關嗎?」
吳怡萱則說,民衆黨實際付出勞務、幫忙宣傳商品,取得勞務報酬被抹黑成「抽傭」,現在更無限上綱來自政治獻金,木可商品不代表就是「募款小物」,勞務報酬也不代表抽傭,甚至是不法所得,檢方搞不清楚還配合媒體、側翼名嘴誤導視聽,「我們實際經歷一次,何謂黨檢媒一體的人格摧毀,原來不用等下週二,放話抹黑隔天就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