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野黨可立法要錢、縮減權力 黨政人士批:透過立院霸凌其他憲政機關

▲立法院長韓國瑜。(圖/記者林敬旻攝)

記者陳家祥/臺北報導

藍白20日時力推《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憲法訴訟法》、《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案三讀通過,但至今僅將憲訴法送抵政院,另外兩法則暫緩送案。黨政人士指出,此舉完全是政治操作,要卡住行政院的救濟手段,以便讓另兩案順利推動。該人士指出,立法院可立法要求政院付更多錢、也能立法縮減司法院的權利,甚至限縮人民權利,形同在野黨透過立法院在霸凌其他憲政機關。

立法院日前通過《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憲法訴訟法》、《財政收支劃分法》等法案的修正草案;考量執政團隊對於修法的態度,後續提起行政救濟手段已在意料中。依《憲法》規定,新法修正通過後須移送總統及行政院,若行政院認爲法律窒礙難行,可於該決議案送達行政院10日內,移請立法院覆議。

但目前僅有憲訴法送抵府院,行政院預計在明年1月2日提出覆議,但結果也不難猜,應會遭在野黨否決,後續在野黨再將選罷法、財劃法送府院,即便執政團隊有意見,也將面臨大法官員額不足無法召開憲法法庭,此兩案將暢行無阻,執政團隊只能被逼着吞下不合理的修法結果。據瞭解,目前行政院也擬會對選罷法、財劃法提起覆議。

黨政人士直言,在野黨的行爲就是要卡行政院的救濟手段、都是政治考量。此外,若真的拖到1月24日最後一天才把法案送總統府與行政院,依規定政院要在收到法案的10天內提出覆議,等於公務員要過年加班纔有辦法完成,「是要逼迫公務員被迫在提起覆議期間內、在農曆年節假日加班?」

「癱瘓中央的施政能力不夠,還要封堵救濟的管道。」黨政人士直言,從從禁伐補償、公糧收購到現在的老服法、就服法,在野黨修法完全沒有顧及世代衝突、只想從中央挖錢,未來中央無法好好執政、救濟管道被堵住、剝奪人民反抗權利。

黨政人士說,總統賴清德上任後逐步要落實選前的均衡臺灣承諾,行政院長卓榮泰也推出了六大區域治理方案,這是接下來2、3年臺灣的長期政策。但如今,財劃法修法沒有重視「均衡」兩字,導致有錢的縣市更有錢、沒錢的地方只能拿到一點小錢,「但可以幹嘛?不可能叫那些縣市用那一點小錢面對一切,中央還是要幫忙」。

「卓院長再三強調『中央要努力幫忙』,但中央要幫忙的話需要錢。」黨政人士說,主計長陳淑姿也提到,如果國防預算都不動、法定支出也不能動,能動的只有租屋補貼、勞保撥補等計劃性補助等,要刪37%,政府的施政計劃都會受到嚴重影響。

黨政人士直言,現在中央執政遇到的困境,是在野黨不斷挖走中央的錢、司法院的權,立法院可以立法要求付更多錢、也能立法縮減其他憲政機關的權利,甚至限縮人民權利,這是非常危險的狀況,形同在野黨透過立法院在霸凌其他憲政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