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發展中促進相對平衡(思想縱橫)
羅志強
“不平衡是普遍的,要在發展中促進相對平衡。這是區域協調發展的辯證法。”習近平總書記強調的這一區域協調發展的辯證法,對於我們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決定》提出的“完善實施區域協調發展戰略機制”重要部署,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導意義。
千鈞將一羽,輕重在平衡。平衡與不平衡是唯物辯證法的一對重要範疇,是人們對事物發展過程中矛盾諸方面力量對比關係的概括。平衡是有條件的、相對的,不平衡是經常的、普遍的,兩者對立統一。單純追求平衡,發展容易動力不足;一味放任不平衡,發展往往畸輕畸重。要正確認識和把握平衡與不平衡的關係,在二者之間尋求相對平衡,才能既保持穩定秩序、又激發發展動力。我國幅員遼闊、人口衆多,各地區自然資源稟賦差別之大在世界上是少有的,統籌區域發展是推進中國式現代化必須要解決好的一個重大問題。更好推動區域協調發展,就要把握平衡和不平衡的辯證關係,在發展中促進相對平衡。
新時代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爲核心的黨中央堅持全國“一盤棋”,以深化區域協調發展經略發展大格局。從進一步完善支持西部大開發、東北全面振興、中部地區加快崛起、東部率先發展的政策體系,到紮實推進京津冀協同發展、長江經濟帶發展、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長三角一體化發展、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建設等新的區域發展戰略,我國區域協調發展成效顯著。習近平總書記在二〇二四年新年賀詞中指出:“東北全面振興譜寫新篇,雄安新區拔節生長,長江經濟帶活力脈動,粵港澳大灣區勇立潮頭。”這一生機勃勃的景象,展現的正是區域協調發展的顯著成效。同時也要看到,推動區域協調發展向更高水平和更高質量邁進,還需要解決不少問題。正是基於此,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決定》提出“完善實施區域協調發展戰略機制”重要部署。
發展是解決我國一切問題的基礎和關鍵。推動區域協調發展,就要堅持用發展的辦法解決區域發展不平衡問題,使各區域在發展中趨於相對平衡。不發展,一切都無從談起。趨於相對平衡而不是絕對平衡,決定了我們不能搞“一刀切”“齊步走”,不能簡單要求各地區在經濟發展上達到同一水平,而要根據各地區的條件,走合理分工、優化發展的路子,這是相對平衡的題中應有之義。比如,經濟發展條件好的地區,要承載更多產業和人口,發揮更大的價值創造作用,成爲全國高質量發展的動力源;重要生態功能區要保持並提高生態產品供給能力;糧食主產區要優先考慮糧食安全問題。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決定》強調“構建優勢互補的區域經濟佈局和國土空間體系”“健全主體功能區制度體系”,體現了根據各地區的條件走合理分工、優化發展路子的要求。“瓣瓣不同,卻瓣瓣同心”。不同地區只有根據自身在國家發展大局中的戰略定位謀劃和推動發展,發揮比較優勢,才能更好在發展中促進相對平衡。
在發展中促進相對平衡,這個發展必須是高質量發展。無論是經濟發展條件較好的地區還是發展相對滯後的地區,都要自覺把新發展理念貫穿發展全過程和各領域,以高質量發展爲區域協調發展注入強大動力,這樣的區域協調發展才是更高水平和更高質量的。新徵程上,各個地區都要落實高質量發展的要求,挖掘發展潛力,夯實發展後勁,固根基、揚優勢、補短板、強弱項,在高質量發展中形成千帆競發、百舸爭流的生動局面。
在發展中促進相對平衡,需要增強改革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打破不合理壁壘和利益藩籬,深化區域合作機制。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決定》提出:“完善區域一體化發展機制,構建跨行政區合作發展新機制”。這就要求加強區域內和區域間各項改革舉措的協調配套與聯動集成,以改革協同促進區域協調、形成發展合力,爲中國式現代化提供強大動力。
《 人民日報 》( 2024年08月29日 09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