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高鐵沿線4鄉鎮 農田恢復節水獎勵

雲林縣高鐵沿線4鄉鎮的農田,中央及縣府都鼓勵轉作旱作,圖爲高鐵沿線土庫鎮的高粱田。(周麗蘭攝)

高鐵沿線雲林段有地層下陷隱憂,2013年起,中央獎勵農民轉旱作以減抽地下水灌溉,不過,隨着獎勵方案2020年結束後,高鐵沿線虎尾鎮、土庫鎮、元長鄉、北港鎮4鄉鎮農民因無補助誘因,又恢復種水稻;雲林縣政府爲維持多年的節水成效,爭取中央繼續給予節水獎勵,行政院已覈准明年實施。

雲林縣政府於2013年至2020年配合農委會規畫於高鐵沿線3公里範圍內,輔導農民種植低耗水性作物或運用科技節水農業生產,每公頃發給3到6萬元不等的契作獎勵金,有效減少第1期作種植水稻面積,下陷面積也大幅改善。

節水獎勵計劃終止後,高鐵沿線第1期作又恢復種稻,原因是老農考量無獎勵措施,且第1期作氣候較穩定、產量也比第2期作高,種稻較划得來;但第一期作種植期間是春天枯水期,只能仰賴抽地下水灌溉。

雲林縣府表示,高鐵沿線農民複種水稻顯示現階段另給予節水獎勵,對農民確有轉作、休耕吸引力,也纔有利於引導產業轉型、水資源妥善利用以及紓緩地層下陷。

縣府積極與農委會共同規畫「雲林高鐵沿線特區推動農田轉旱作專案措施」,最近獲行政院審查覈定,將從2023年第1期作開始實施。

農業處表示,該措施比照綠色環境給付計劃的大區輪作節水獎勵額度辦理,轉作或契作作物每公頃補助3萬元;辦理生產環境維護措施補助每公頃4.2萬元;配合縣府規畫景觀專區給予每公頃5.2萬元補助。另外,種植重點推動作物如契作高粱,縣府額外加碼補助每公頃1萬至2萬元。

縣長張麗善表示,雲林縣農業生產因非水庫型灌溉區,屢次未被納入中央覈定的水資源競用區另予節水獎勵,縣府積極爭取高鐵沿線左右各1.5公里農田持續辦理節水措施,讓農民轉作有誘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