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制元宵遶境祈福活動脫序 臺東警方實施執法三步驟

記者王兆麟臺東報導

臺東宗教團體將於3月2日(初十五)元宵節當日在臺東市區舉辦元宵遶境祈福民俗活動,臺東警察分局援例動用警民力協助交通疏導及維持秩序,並呼籲參與團體及成員應依照主辦單位活動規則,並遵守相關法令,使遶境祈福活動能順利完成(圖/臺東縣警察局提供,下同)。

歷年來市民透過110報案或臺東縣府1999等多項管道反映,元宵當日部分隊伍時有佔據車(通)道影響通行,未戴安全帽等違反交通秩序音樂聲響過大或深夜放鞭炮妨害安寧,甚至曾發生打架傷害等違序違法行爲,引發撻伐及負面觀感

雖然主辦單位用心規劃,但部分團體未遵守規定、參與成員之脫序行爲,使「祈福」宗旨變質,並挑起活動續存之討論。鑑此,臺東警察分局於元宵遶境活動前,呼籲參與團體及成員應恪遵公約,維持活動及宗教形象外,並宣示警方將採取「事前勸導約制,事中處置蒐證,事後追究責任」等3手段表達警方執法決心。

事前勸導約制

臺東警方除於歷次協調會宣導相關法令,並於近日派員針對報名參與47隊伍逐一實施宣導,並請相關負責人承擔起維持團體秩序之責,過濾參與成員,約束遵守相關法令,使活動平安進行。

事中處置蒐證

元宵遶境活動當日,警方除規劃隨隊伍約制及蒐證人員外,並分區部署快速打擊部隊,要求優勢警力迅速到場處置,並於最短時間內蒐集相關違法事證依法送辦。另針對未遵守交通秩序情形,本分局及交通隊將部署蒐證並事後舉發交通違規。據統計,近幾年每次都有數百件逕行舉發違規案件告發,其中最多違規仍是以未戴安全帽違規行爲,警方呼籲參與活動人員應遵守交通規則,勿有法律假期之錯誤觀念

事後追究責任

近年來若有打羣架或於遶境中滋事衝突事件,警方將調度警力迅速到場強力處置,若有警方無法及時到場逮捕送辦情形,如同交通違規之蒐證告發,警方亦會依蒐證畫面及相關證據依法送辦或移請主管機關究責,縱有部分當事(被害)人不願提出告訴案件,警方仍會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究辦。

此外,當日部分路段將實施機動道路管制疏導,如有民衆駕車行經上述隊伍遶境路段時,應注意行車安全並遵守交通規則,並配合警方及維持秩序人員引導,以確保動線順暢及人車安全。本次元宵遶境活動,期能藉參與團體之自律合作及市民各界配合參與,達到保留傳統民俗文化及兼顧市民觀感之雙贏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