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秀房託全數以基金單位形式支付管理人費用

觀點網訊:3月24日,越秀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公告,全數以基金單位形式支付越秀房託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的管理人費用。

據公告披露,越秀房產基金在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間的管理人費用支付情況已作出調整。

具體來看,該期間的管理人費用總額爲人民幣0.87億元(約合港幣0.96億元)。越秀房產基金管理人選擇以基金單位形式收取這筆費用,並同意免除原本應以現金支付的超過相關期間管理人費用的部分,即人民幣0.07億元(約合港幣0.08億元)。剩餘的管理人費用人民幣0.82億元(約合港幣0.9億元)將分兩批支付,其中第一批人民幣0.76億元(約合港幣0.84億元)已於管理人費用基金單位基準日(2024年3月22日)通過發行新基金單位支付,第二批人民幣0.03億元(約合港幣0.036億元)則將予以遞延,在之後的日期支付。

公告還提到,越秀房產基金管理人就相關期間可收取最多0.83億個新基金單位,約佔已發行基金單位49.99億個的1.67%。而新基金單位的收取方爲YueXiu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Limited(簡稱“YXII”,越秀地產的全資附屬公司)。同時,公告明確了計算管理人費用基金單位所用匯率爲管理人費用基金單位基準日前五個工作日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平均收市匯率。

此次全數以基金單位形式支付剩餘相關期間管理人費用符合信託契約條款,並根據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守則無需事先取得基金單位持有人的特定批准。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越秀房產基金已發行基金單位總數爲14.35億個,相當於上一財年最後一天發行在外基金單位總數的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