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救援包機」4貪官收賄終身監禁 他A最多卻以此逃死劫

越南多名官員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間利用救援包機接返海外公民受賄。法院判4人無期徒刑,其中貪污金額最高的前衛生部官員繳回不義之財後免死。(示意圖/Shutterstock)

大批越南官員在COVID-19疫情期間利用救援包機接返海外公民受賄,一己之私禍殃數十萬升斗小民。法院今天判處4人無期徒刑,其中貪污最多錢的前越南衛生部官員繳回不義之財後就免死。

越南在COVID-19(2019冠狀病毒疾病)疫情期間一度鎖國防疫,民衆想回國只能搭乘指定救援包機,未料大批官員向業者索賄,以致民衆回國費用被拉擡到「天價」。有被害人泣訴,當時自美國回越南花了近新臺幣30萬元。

越南救援包機坑殺百姓案包括官員與業者等在內共有54名被告,河內市人民法院今天做出一審宣判。越通社(VNA)報導,共4人遭判無期徒刑,案發時都具官員身分,其中包括遭檢方求處死刑的越南衛生部副部長前秘書範中堅(Pham Trung Kien)。

根據調查,範中堅的受賄金額居全案之冠,共計收受253次賄款、426億越南盾(約新臺幣5600萬元)。範中堅在庭審時承認受賄,卻一度狡辯「大家都是自願給錢」,他只是收下,並未威脅企業或個人。

網路媒體越南快訊(VnExpress)報導,河內市人民法院認爲,範中堅的確犯下受賄罪,但「已真誠悔改」,還繳回422億越南盾,「不該被杜絕於社會」,基於鼓勵貪污分子繳回贓款的人道法律政策,判處範中堅無期徒刑。

其他3名被判無期徒刑的貪官包括,犯下受賄罪的前外交部領事局局長阮氏香蘭(Nguyen Thi Huong Lan)、前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官員武英俊(Vu Anh Tuan),以及犯下詐騙侵佔他人財產罪的前公安部官員黃文興(Hoang Van Hung)。

至於犯下受賄罪的前越南外交部副部長蘇英勇(To Anh Dung)遭判16年,高於檢方求刑,法院認爲他收受鉅款、讓人民失去信心,須從重量刑才能起震懾作用;其餘被告分別因受賄、行賄、濫用職權罪等遭判緩刑15個月至12年有期徒刑不等。

越南在2020至2021年疫情期間籌辦1000多趟救援包機,接回逾20萬滯留在62個國家和地區的公民,參與其中坑殺百姓的官員遍及外交部、公安部、衛生部等,更株連國家主席、副總理等高官下臺負責,引發官場大地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