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雄人壽房產銷售不如預期 遭保險局開罰百萬、勒令1年內出清或出租

遠雄人壽。(圖/《ETtoday新聞雲》資料照)

記者戴瑞瑤臺北報導

保險局近期緊盯壽險公司的不動產投資,今年前5月已經陸續開罰遠雄人壽100萬元跟宏泰人壽300萬元,金管會要求兩家壽險的4筆不動產要在1年內限期出清或出租。

保險局12日公告,針對遠雄人壽投資位於新北市新莊區的「遠雄國匯」,沒有依公司提報的銷售計劃辦理,被開罰100萬元,且限期一年內要出售或出租。

保險局今天(13日)說明,遠雄人壽已經多次申請展延,但都沒有達到銷售目標,「遠雄國匯」有200戶,但目前還有170戶沒賣掉。上一次遠雄人壽提出來的展延,目標是到去年底前會賣23戶跟32個車位,但當時卻只賣出10幾戶,沒有達到目標,保險局在收到上一次申請展延時就跟遠雄講清楚:「沒有達到目標就開罰。」

日前保險局已經針對宏泰人壽的3筆不動產開罰,在高雄、臺中、臺北市的不動產都各罰100萬元,共開罰300萬元,也要求限期1年內出清。

保險局去年就啓動壽險業投資不動產的專案金檢,保險局表示,今年會陸續收到檢查局的報告,因爲還要請業者陳述意見,之後還會陸續開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