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能會前主委謝曉星遭控「選秘書像選妃」 監院彈劾4大理由曝光

監察院6日通過監察委員葉大華(右)、王美玉(左)所提,對前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主委謝曉星涉職場霸凌及性騷擾彈劾案,並於今日公開說明彈劾案由與相關細節。(黃婉婷攝)

立法院本月底將完成「性平三法」修正,焦點放在權勢性騷,正值修法前夕,監察院6日通過監察委員葉大華、王美玉所提,對前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主委謝曉星涉職場霸凌及性騷擾彈劾案;查案監委17日公開說明彈劾謝曉星的4大理由,分別爲工作職場霸凌、性別歧視、敵意環境性別騷擾及防疫規定,全案移送懲戒法院審理。

謝曉星案自去年10月4月報導揭露後,謝自請調查,行政院隨即組專案小組調查,事隔3日,監察委員葉大華、王美玉申請自動調查,1月11日行政院調查報告出爐,並將其免職;監察院今日也公開說明彈劾案由與相關細節。

葉大華指出,彈劾謝曉星的4大理由分別爲工作職場霸凌、性別歧視、敵意環境性別騷擾及防疫規定。首先是職場霸凌,謝曉星身爲原能會最高主管,固然有業務分配與監督的權限,但依法不能濫用,據證據顯示,謝曉星多次在公開場合斥責、貶抑部屬,情緒失控,造成同仁身心壓力及人格權受損。

第二,性別歧視:謝曉星自2016年入閣以來,歷來進用秘書多達8位,多數爲一定身高的女性擔任秘書,謝曉星在面試時詢問求職者的星座、血型以及婚育規劃。此外,謝曉星還要求某部門的女性同仁,在請假前必須當面跟他報告,至於男性同仁則傳訊息告知即可,基於性別而差別待遇,明顯與就服法、性工法規定不符。

第三,言行不檢、敵意環境:證據顯示,謝曉星盯視、上下打量女性部屬,甚至逾越社會生活與公務需要,靠女性部屬過近;謝盯視、上下打量女性,以及對女性部屬穿着打扮品頭論足說「好像少女」、「最美麗的風景」等言行,造成女性部屬感到噁心或反感。

第四,疫情期間與辦公室秘書用餐,違反防疫規定:雖然謝曉星辯稱有隔板,秘書也沒有反對,但三級警戒期間身爲機關最高首長竟帶頭違反防疫規定(室內不得5人社交、聚會)。尤其秘書懼於他是最高主管且經常暴怒,不敢拒絕中午共餐。

葉大華、王美玉表示,謝身爲原能會主任委員,負責我國核能安全管制、輻射防護與核能應用安全等,本應以最高標準自我要求,卻成爲我國內閣閣員因涉權勢性騷去職第一人。監院考量謝曉星與部屬(含求職者)間爲長官部屬(僱主與員工)關係,除公務外,素無私交,基於相關人員證詞一致性,及部屬受害經過明確,認爲謝曉星違反就服法、性工法及CEDAW公約,情節重大,因此一致通過彈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