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警包庇賭場遭羈押禁見 海山分局:記二大過免職

海山分局針對員警涉案表示將從嚴議處並追究考監責任。(王揚傑攝)

新北地方檢察署於5月8日晚間指揮法務部調查局新北市調查處、警政署政風室、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及本分局等單位針對江翠及文聖派出所進行搜索,共計帶回6名涉案員警。今日18時新北地院裁定陳姓巡佐羈押禁見。

其中陳姓巡佐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刑法及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罪嫌,由檢察官復訊後,於5月10日向新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林姓警員涉犯刑法及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罪嫌,經新北地檢署諭令15萬元交保;莊姓巡佐、張姓警員非因公不當查詢個資,經新北地檢署諭令3萬元交保,餘蕭姓警員及許姓警員則無保請回。

海山分局表示,陳員身爲執法人員,知法犯法,將依公務人員考績法、警察人員人事條例,視聲押結果從嚴議處;林員多次參與賭博,涉犯刑法及個人資料保護法,核予記一大過及記過二次處分;其餘4名員警行爲是否屬公務查詢範疇,將秉持勿枉勿縱精神,視司法偵審結果,再行議處。此外,將追究相關人員考覈監督不周責任。

海山分局強調,對於員警違法(紀)行爲,秉持不庇縱、不護短之態度,全力調查,並持續加強員警法紀教育,避免類似情事再度發生。今日18時新北地院裁定陳姓巡佐羈押禁見。分局立即召開考績會作成決議,依公務人員考績法、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等規定,核予巡佐陳姓巡佐一次記二大過免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