勾結簽賭業者遭收押 大同分局員警記兩大過免職
大同分局員警勾結簽賭業者遭羈押,警方記兩大過免職。(本報資料照片)
北市大同警分局警備隊李姓警員,2020年到2023年間,利用警政知識聯網,違法查詢個人資料,並提供給地下簽賭業者,26日遭市警局督察室搜索調查,28日下午北院裁定羈押,大同分局表示,李員違法情節重大,核有一次記二大過情事,已依警察人員人事條例予以免職,斷然汰除。
50歲李男服務於大同警分局警備隊15年,疑與地下簽賭業者配合,利用警方內部系統,查詢賭客個資,提供給業者作爲討債的資訊,或是過濾賭客之用。
警方26日報請北檢指揮,搜索李男租屋、辦公處所,查扣手機等私人物品、地下賭長業者提供的欠款本票,以及越南籍人士的居留證,訊後將依泄密罪、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罪移送檢方復訊。
北檢認爲李有滅據、勾串證人之虞,向臺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28日下午5時許法官裁定「羈押禁見」。
大同分局強調,李員違法情節重大,有確實證據,核有一次記二大過情事,依警察人員人事條例予以免職,斷然汰除,警方主動調查,依法嚴處,秉持「警紀警辦」、「毋枉毋縱」立場,「不掩飾、不庇縱、不護短」,即時汰除不適任員警,展現淨化團隊決心,以維警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