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上路!桃園「100處科技執法」大搬家 新地點出爐

用路人注意!桃園市建置的「租賃式科技執法」,明年1月1日起將全數大搬家,警方依「事故發生、違規取締、員警值勤難易度及交通工程完善度」等4大原則,共建置100處地點,取締項目包含闖紅燈、未禮讓行人、路口未淨空及未依標誌標線行駛,希望能促使民衆遵守交通規則,降低交通事故發生。

桃園市警局建置「租賃式科技執法」,每年會依據「事故發生、違規取締、員警值勤難易度及交通工程完善度」等4大原則分析,遷移科技執法地點。警方指出,明年1月1日起將啓用「百大易肇事路口租賃式多功能科技執法」,主要防制交通事故,另外則是通學廊道護童學校(周邊200公尺科技執法)、強化行人安全(取締車不讓人)、沿海山道防飆及守護寧靜桃園(都市寧靜區內的測速設備)等5大方向作爲建置原則。

明年百大租賃式科技執法設備,警方選定桃園分局轄內36處、中壢分局轄內23處、八德分局轄內9處、平鎮分局轄內9處、龜山分局轄內8處、蘆竹分局轄內7處、楊梅分局轄內2處、大園分局轄內2處、大溪分局轄內2處及龍潭分局轄內2處,共100處地點,詳細地點資訊公佈在桃園市警局交通警察大隊官網。

而選定的100處路口建置,取締項目包含闖紅燈、未禮讓行人、路口未淨空及未依標誌標線行駛,如違規直行、轉彎等,目前已經完成設備採購及驗收事宜,期待透過科學化選定取締功能及提高科技執法涵蓋率的方式,降低交通事故。

警方呼籲,用路人務必遵守交通安全規則,判斷交通事故肇因時,「車輛違反交通號誌指示」多爲主要肇責,科技執法的目的是讓駕駛尊重彼此路權,以維護行車安全,警方也會在科技執法地點前明顯設置告示牌,提醒用路人,警方將嚴正執法。

桃園市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在重要路口設置科技執法,明年起將全數大搬家,防制交通事故。記者周嘉茹/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