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倉重新報關限制放寬 外貿企業有利多

財政部關務基隆關表示,關務署已於今年2月7日公告修正預報貨物通關報關手冊出口有關原倉重新報關」的內容,刪除原退關作業流程須符合特殊情況,例如颱風封港船隻擱淺趕潮水出港駛離而不再進港裝櫃等限制,業者未來在行政作業上可更爲簡便。

基隆關進一步說明,若業者想要申請退關貨物在原倉重新報關出口,貨物輸出人或報關業必須檢附出口貨物退關、註銷報告單,並填寫申請書

如果海關查驗屬實,且業者貨物仍存於原倉者,通常會覈准辦理,業者只需要拿海關核可、申請書副本,即可向倉儲業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