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繆德生一同「護國旗」挨告 楊思聖庭訊否認犯罪
楊思聖庭訊後表示自己不後悔前往護衛國旗,也沒有犯罪。(張孝義攝)
甫於22日舉行告別式的繆德生,在2017年「228」當天與楊思聖爲了護衛國旗與蔡丁貴等人爆發衝突,楊思聖因而被陳姓被害人控告妨害自由、傷害,臺北地檢署23日開庭,楊思聖向檢察官表示,「被害人」魁梧高大,他沒有能力妨害對方的自由,更沒有傷害對方。
楊思聖在庭訊後表示,去年228當天,他們得知蔡丁貴等臺獨人士要到中正紀念堂焚燒國旗,於是跟繆德生等藍天聯盟的同伴到中正紀念堂關心,期間蔡等獨派人士混進蔣公銅像前廣場,場面混亂,他也跟繆德生隨着人羣往廣場移動。
過程中,楊思聖遇到陳姓被害人,由於陳在現場稱自己是日本人,警方於是推着陳某離開現場。楊思聖表示,他告訴陳某「如果你是日本人,到臺灣煽動臺灣獨立是不對的」,爲了陳某在現場的安全,他也配合警方拉着陳某移往中正紀念堂外,沒有限制對方的自由,更沒有傷害對方,至於臺獨人士提出的影片證據,根本沒有動粗的畫面。
楊思聖說,對方還指控他拿刀脅迫,可是影片中根本沒有出現任何刀械,且對方比他高大強壯,難道是持刀抵住對方胸口?楊思聖強調,整件事情他不後悔,更沒有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