餘華英丈夫王加文犯拐賣兒童罪、脫逃罪等一審被判十六年半

(原標題:餘華英丈夫王加文犯拐賣兒童罪、脫逃罪等一審被判十六年半)

澎湃新聞從相關渠道獲悉,餘華英丈夫王加文犯拐賣兒童等罪一審獲刑十六年六個月。

雲南省麗江市古城區人民法院10月25日作出的刑事附帶民事判決書顯示,被告人王加文犯拐賣兒童罪,判處有期徒刑九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五千元,犯脫逃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與原判決的盜竊罪未執行刑期四年一個月零一天進行並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六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五千元。

限被告人王加文自本判決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內連帶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陳某某、申某某三萬元,連帶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卿某某、李某某、劉某某三萬元。

澎湃新聞此前報道,1984年,王加文和21歲的餘華英相識,隨後兩人結婚生子。1990年,王加文因犯盜竊罪入獄。1992年脫逃,脫逃期間,王加文與餘華英取得聯繫,多次實施了拐賣兒童的行爲。2023年7月,王加文被抓捕歸案。今年9月19日,王加文涉嫌脫逃罪、拐賣兒童罪一案在麗江市古城區法院開庭審理。

值得注意的是,10月25日上午,貴州省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已對王加文妻子餘華英以拐賣兒童罪判處死刑。

早前報道

拐賣17孩人販子餘華英獲死刑 其當庭表示上訴

貴州省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再次認定餘華英犯罪情節特別嚴重,社會危害性極大,依法判決被告人餘華英犯拐賣兒童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餘華英當庭表示上訴。

圖爲一審公開宣判現場

案情回顧

2004年,餘華英在雲南作案時落網。因爲害怕,她隱瞞身份,化身張芸,被判8年,後減刑3年,2009年獲釋。

2022年,被拐女孩楊妞花報案,餘華英再次被捕,她的罪惡不斷被揭開。

2023年9月18日,貴陽中院一審判決餘華英犯拐賣兒童罪,情節特別嚴重,影響特別惡劣,一審判處餘華英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2023年11月28日,該案在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開庭。

2024年1月8日,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對餘華英拐賣兒童案作出二審裁定,發回重審。法院認爲,原判遺漏原審被告人餘華英其他拐賣兒童的犯罪事實,部分事實不清楚,爲查清上訴人餘華英全部犯罪事實,應予重審。

2024年10月11日餘華英涉嫌拐賣兒童案重審一審,公訴機關建議對餘華英判決死刑。(央視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