猶豫期30天 北市毛孩退養率翻倍

臺北市動保處修改認養規定,讓認養飼主有30天猶豫期,議員柳採葳發現猶豫期內退養比率逐年增高至5.73%,「比美式大賣場退貨率還高」。圖爲臺北動物之家。(臺北市動保處提供/丁上程臺北傳真)

臺北市動物之家推廣毛小孩認養制度行之有年,不過,議員柳採葳指出,認養人有30天「猶豫期」並不合理,且據統計,近年飼主退養比率逐年增高至5.73%,「比美式大賣場退貨率還高」,她要求市府應更改制度,除了縮短猶豫期,曾退養毛小孩的認養人也須註記。北市動保處迴應,會加強宣導民衆認養時要思考清楚。

以往動物之家認養寵物沒有猶豫期,認養人若退養會被註記,且不能再認養,柳採葳指出,去年6月修改認養規範,新制不但退養不會遭註記,另增加認養飼主有30天考慮期,30天內若認爲不適合,可將認養的寵物退回動物之家。

柳採葳表示,設定了猶豫期導致民衆認養後更容易隨意退養,而退養理由更令人感到荒謬至極,包括「力氣大家人牽不動」、「不會叫」、「個性不合」、「希望狗可以找到新的主人」、「沒有時間照顧」、「貓身心靈不適應」。

她批評,由於認養標準低加上有考慮期,導致動物之家近年來寵物退養率逐年攀升至今年高達5.73%,相較2019年2.32%、2020年2.26提升1倍之多,簡直比美式大賣場退貨率還高,帶回家後退養的天數也從2019年8.8天增加至今年17.4天。

柳採葳說,多數退養理由都是可在認養時就能提前察覺,不過因爲有30天猶豫期,讓民衆的心裡覺得「反正可以退養,先帶回家試養看看」。不過,對於毛小孩來說,被遺棄或被拋棄也會有創傷後壓力症候羣症狀,退養也會造成毛孩心理無法接受,產生焦慮不親近人等問題。

她認爲,動保處應該更改制度,退養毛小孩的認養人應予註記,被註記的認養人再次領養需經動保處確認意願,必要時安排家訪,讓每個毛小孩在離開動物之家後,都能找到自己的歸屬,不要再流浪在認養家庭之間。

對此,動保處長陳英豪迴應,30天猶豫期的初衷是因爲「人要適應動物、動物也要適應人」,未來會再向民衆加強宣導,在認養之初就要審慎評估及思考清楚。

陳英豪坦言,目前動物之家中待認養的寵物,超過9成都是「老弱殘」,也可能是退養率高的原因之一,至於是否縮短猶豫期,會再評估並找動保團體專家、志工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