宥勝強制猥褻疑勾串被害人遭檢方當庭聲押 法官裁8萬交保

宥勝涉強制猥褻案今天上午出庭。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本名王宥勝的藝人「宥勝」被控趁送女助理返回新北市新店區住處時,跨坐、強吻女助理,涉犯強制猥褻罪,臺北地院今天開庭。據瞭解,宥勝上次出庭後,將今天要訴訟的有關資料轉給被害人以釋出善意,但被害人的律師認知相反,控訴宥勝有串證之虞,合議庭採信,裁示宥勝以8萬元交保。

合議庭上次開庭安排今天爲證人交互詰問程序,公訴檢察官聲請傳喚社工作證,宥勝則聲請傳喚被害人出庭作證,都獲法官裁準。

法院今天開庭時,被害人的委任律師出庭主張,宥勝在2次的庭期之間,曾透過與被害人共同認識的1名友人傳話,同意將今天可能交互詰問準備的相關庭前資料,預先提供給被害人作爲參考,宥勝有教唆串證之虞。

宥勝一方的認知則是,宥勝是爲向對方展現友好的事後態度、表達善意,以及尋求雙方和解的可能性,純粹是爭取緩刑上的訴訟利益,毫無違法的意圖。

公訴檢察官認爲,宥勝審判中試圖與被害人聯繫,並實質有所接觸,有串證可能,符合刑事訴訟法羈押的原因與必要,建議合議庭聲押宥勝,不過,合議庭評議後裁定宥勝以8萬元交保即可,刑事案件審理程序間法官裁定被告交保,實務上不多見。

事實上,宥勝被踢爆涉案後,曾以臉書表示歉意,但後來多次自清,聲稱與告訴人爲合意關係,否認犯罪;宥勝今年1月9日出庭後,一度表示之前會保持沉默,是想要保護女生,還稱當事人其實沒有對他提告等。

依檢察官起訴,2016年底某日宥勝結束工作提議送女助理返家,女助理同意,由女助理駕駛宥勝的車子返回新北市新店區住處,2人抵達後,宥勝藉口要借廁所進入女助理的屋內。

不過,宥勝上完廁所後未立即離開,突然以面對面姿勢坐在女助理的大腿上,以手控制女助理的雙手,解開女助理的內衣,以舌舔耳,以手摸胸對女助理猥褻,女助理抵抗,宥勝才停手。

檢方偵查認定宥勝涉嫌強制猥褻,2023年11月將宥勝起訴,宥勝被訴後一度在臉書示「沒有做過的事,相信法官必定會還你清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