誘騙友人到有持槍軍隊的緬甸園區工作 臺籍男子遭判重刑

蕭姓男子去年誘騙5名友人到緬甸從事網路詐騙,他讓被害人到有軍隊戍守的營區,不得自由進出,又加以體罰、恐嚇等,臺北地方法院判刑6年4月。(示意圖,達志影像)

蕭姓男子去年誘騙5名友人到緬甸從事網路詐騙,他讓被害人到有軍隊戍守的營區,不得自由進出,又加以體罰、恐嚇等,臺北地方法院斥責蕭男嚴重損害我國國際形象,且價值觀念嚴重偏差,惡性甚大,依意圖營利用詐術使人出中華民國領域外罪,判刑6年4月,可上訴。

判決指出,蕭姓男子與大陸地區某真實姓名年籍不詳綽號「南哥」之成年男子,在去年2、3月間,由蕭男負責在臺於通訊軟體IG上張貼「出國工作、高薪、翻轉人生、跟着我賺大錢」、「有負債想還清、改變人生的請私訊我」等內容,招募有債務而亟需款項之臺灣民衆。

蕭男以此方法,誆騙原本都是友人而相熟的5名被害人出國,出境前往緬甸之營區及園區,該營區及園區皆有持槍軍隊,不得自由進出,又加以體罰、恐嚇等,使其等因遭施以強暴、脅迫、恐嚇、拘禁,復因非法入境緬甸而身處異地,語言不通,難以求助,而不得不進行工作時間甚長對體力負荷甚鉅之詐騙工作,並各向其等表示需綁約6個月、1年。

蕭男向被害人說,如果打算提前離開返回臺灣,需賠付營區、園區已先代爲支付之食宿、交通等費用等先前於招募時未曾告知之內容的金額後,始能回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