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不適用性平法 議員憂黑數

幼兒園不適用《行別平等教育法》,新北市議員彭佳芸憂心性平案件未組性平委員會,恐影響調查結果。(葉德正攝)

幼兒園不適用《性別平等教育法》,新北市議員彭佳芸指出,新北近3年幼兒園8件性平案全都查無實證,她擔心幼兒園性平案未強制要求組成性平會,恐有黑數。新北教育局表示,基本都會組成性別會調查,會再函文中央,讓法令更周延。

彭佳芸說,去年4月泰山某私立幼兒園教師涉趁機摸女童下體,到現在調查沒有具體結果;過去也發生幼兒園女童指控學校老師隔着褲子摸肚子和下體,但園方認爲只是在和女童玩耍。

彭佳芸指出,只要是校園發生疑似性平案件都是依《性別平等教育法》辦理,學校須將案件交由獨立性別平等調查委員會調查,但根據教育部函令,幼兒園屬學前教保機構,非性平法所定義「學校」,不適用性平教育法。

另據「新北市教保服務機構性侵害事件調查處理流程」,雖有特別規定公立學校附設幼兒園得委託性別平等委員會進行調查,但是也沒有強制力。

彭佳芸認爲,在中央法令尚未完備前提下,市府應該至少要求所轄公立、準公共、非營利幼兒園發生性平案件「須」委託性平會調查,也鼓勵私立幼兒園機加入,可增加園方與家長間的信任,也可避免孩子面對警察詢問時的恐懼與不安。

教育局長張明文表示,只要有家長提出申訴,就會立即組成調查小組,會先立刻調離現職,若查證屬實會送社會局裁罰最高60萬元,也會註銷教保員資格。

張明文說,家長除可向園方申訴,也能向教育局申訴,案件基本上都會用性平會處理,對於法令不完備,會再行文中央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