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選票制裁豢養網軍的政黨

(葉元之提供)

新冠病毒肆虐全球兩年多,嚴重戕害了世界的經濟、政治,及人們過着正常生活的能力。而在臺灣,由政府出資豢養的「網軍」對民主政治與言論自由造成的危害,並不亞於新冠病毒之恐怖。對於新冠病毒,我們現在至少有篩檢、疫調、隔離、疫苗及口服藥物等多種武器來降低其危害,那有什麼武器可以預防或對抗網軍病毒呢?

網軍的確很像病毒。天天上網的朋友,尤其是關心公共事務的人,應該都不陌生。尤其2019年民進黨總統初選,賴清德那句「請總統要求她的網軍停止對我的攻擊」,更是讓大家見識到網軍的威力。自此之後,政府出資豢養的網軍就像義和團、蝗蟲、紅衛兵一樣,一旦出征,寸草不生。所有與政府不同的聲音,與執政黨相左的立場,都會遭到圍剿或在網軍帶動風向下被消音。

除了在蔡賴對決時,能夠不到1個月就將民調翻轉近20個百分點的神蹟外,網軍還有許多跨出國境的「豐功偉業」:羞辱大阪外交官並造成悲劇,並出徵WHO秘書長譚德賽、《紐約時報》、拜登、AIT。

爲何從網軍統治臺灣網路之後,寒蟬效應如此嚴重,風向常被網軍帶着跑呢?最大的問題在於網軍乃是「隱匿的政府宣傳」。也就是說,政府出資購買網軍言論,而其功能是誇耀政府(或執政黨、政府官員),同時打擊所有反對的聲音。而這就造成幾個負面效果:

第一,「政府宣傳」僞裝成「人民言論」:明明是宣揚政府政策,但這些宣傳言論沒有標明「政府出資廣告」,還假裝是大衆自發言論,讓人以爲這是社會趨勢。此種「隱藏式宣傳」使政府能夠規避監督,違反責任政治。

第二,「以人民爲敵」:網軍不像國際間的「認知戰」,要對抗外敵滲透。相反地,他們專打國內人民。就算遠征WHO,主要目的都還是做給國內人民看—凡反我大有爲政府者,必遭網路屠殺。而大部分討論政治的網民其實都是業餘閒聊,哪經得起千百名1450洗版?大家也就閉嘴、消音,少批評政府了。

第三,也是最嚴重的,是「拿着人民的錢打人民」。政府資金乃是納稅人出錢,目的是要實現公共利益,爲人民造福。但網軍的經費來自民脂民膏,卻被用來霸凌人民,鞏固一黨政治私利。

這樣看來,網軍(主要指政府豢養的)跟某些病毒還真類似:它寄生於民主體制,卻吸取人民的養分來傷害民主政治。偏偏它繁衍快速、不易被辨認,又經常變種。搞了半天,我們繳稅給政府來傷害自己。加上匿名的特質,它顛覆了「人民監督政府」、「政府向人民負責」的民主精神,異化爲統治者的網路血滴子!

法律上其實不是沒有辦法。其中最主要的方法,就是嚴格禁止「隱藏式宣傳」,明文要求「政府宣傳」必須公開政府出資的事實(所以直接或間接拿錢的網軍都應該標示「政府廣告」…那其實就不可能有網軍了),而且對於違反規定的政府機關甚至契約相對人予以重罰。現行《預算法》第62-1條的「1450條款」在透明化方向上是正確的,但規範不夠細膩,執行上更欠缺追蹤機制與罰則,所以成效不彰。

此外,參考美國對「政府宣傳」的限制措施,還可以包括—限制吹噓個別官員或機關政績的「自我宣傳」,禁止以幫助特定政黨或候選人爲目的之「純黨派政治之宣傳」等措施。

當然,最麻煩的就是「這個政府」早已食髓知味,根本不會想要認真規範網軍,反而會變本加厲運用網軍。所以最後還是要靠人民自己的「免疫力」—別輕信網路資訊,不要被帶風向,而且看網軍往哪兒帶風向,我們就該往「反方向」來思考。更根本的,就是用選票制裁豢養網軍,以奴欺主,拒絕人民批評的政黨!(作者爲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