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賤招「宰」客600萬 香港消委會點名7不良藥房
▲一名大陸游客7月到香港購買藥油,結帳才發現一支竟然要19800港幣。(圖/翻拍東網)
遊客到香港購物被藥房「坑」的事件時有所聞,而香港消費者委員會13日點名7家藥房,表示藥房以惡劣的銷售手法經營,嚴重損害消費者權益,對於投訴又採取不承認及不合作態度,因此消委會決定公開譴責。
被點名的藥房分別是,位於銅鑼灣波斯富街70號地下的「聲望藥房有限公司」、銅鑼灣怡和街1A至1L地下G舖的「龍城大藥坊有限公司」、銅鑼灣怡和街1至4A香港大廈地下A舖的「大藥坊有限公司」、銅鑼灣恩平道54號地下B舖的「龍城中西大藥房有限公司」、銅鑼灣駱克道522號地下的「宗宏堂大藥坊有限公司」、九龍旺角奶路臣街15B地下東1號舖的「恆大中西藥房」以及九龍旺角奶路臣街15B地下東1號舖的「龍城大藥房」。
消委會指出,今年前7個月,共接獲127起對上述商戶的投訴,其中包括涉及售賣蔘茸海味和中成藥,總金額逾150萬元港幣(約600萬元臺幣)。127起投訴,只有35起經消委會介入調停後,能成功達成不同程度的和解。
消委會還以影片的方式,呈現7間商戶的不良營商手法,例如未清晰標明貨品價錢,當消費者詢問,店員含糊地說出一個像是「合理」的價錢,但收取消費者的信用卡後,就以10倍,甚至100倍的價錢過數,過程中更不斷分散消費者注意力,或者遮掩數字,讓他們在簽名或輸入密碼時無法發現。
還有消費者詢問海味或藥材的售價時,店員表明是以「斤」作計算單位,但將海味或藥材切片或磨粉後,又改稱計算單位是「兩」,甚至是「錢」,更以貨品已切片或磨粉爲由,拒絕取消交易。
另外,不良藥店的員工在銷售時會表現殷切,包括不停和客人聊天,讓對方放鬆警戒,但當投訴人發現問題要求退款時,店員態度會變得非常惡劣和強硬,店內其他員工也會圍着投訴人,讓對方在壓力下就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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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委會說,有部分被點名藥店雖然名稱不同,但調查商業登記和公司註冊等公開文件,發現董事都是同一人。也有被投訴的藥店,在1、2天內改頭換面,以另一個店名於原址重新開店。